預算還有4萬億 兩個月花得完嗎?
盡管最后兩月仍有約25%預算未花完,但在八項規定和財稅紀律完善的背景下,突擊花錢越來越難。葉青稱,眼巴巴看著錢用不完上繳,也是進步
即將過去的2014年最后兩個月,全國財政將花掉預算中的近4萬億元。這意味著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財政資金在最后兩個月內集中花掉。
接受《第一財經(微博)日報》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年末“突擊花錢”現象再次出現。
剛剛披露的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1~10月,全國財政支出約11.4萬億元,完成預算74.2%。
按照年初2014年全國財政支出153037億元的預算,11月和12月全國財政支出將高達39484億元。
接受采訪的專家們認為,要解決政府突擊花錢的問題,涉及預算審批、會計制度、預算編制等諸多方面,也與提高人大代表監督權息息相關。
同時,在中央八項規定重壓之下,政府亂花錢現象已有所緩解。
錢為何集中在年底花
本報記者統計發現,近五年里,最后兩個月的全國財政支出均占當年預算支出25%左右。這意味著近些年四分之一的財政資金都花在最后兩個月,今年亦不例外。
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吳君亮告訴本報記者,一般來說,每個月政府財政支出占年內預算比重大概為8%,而剩下的兩個月花掉預算支出的25%,這的確存在年終“突擊花錢”現象。
為何政府花錢都集中在年底?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鄧淑蓮認為,政府錢撥得慢是一大原因。每年全國人大在3月份才批準中央財政預算,經過一些流程,中央財政的錢撥付到地方時已經是第三、四季度,甚至晚的到12月。“地方政府預算期為一年的項目,半年內要把錢都花完不大可能”。
一位省財政廳預算處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年終集中花錢原因比較多,比如稅收入庫的時間不確定,上級撥款規模和時間不確定等。
一位地方財政局預算處官員曾告訴本報記者,由于《預算法》要求地方收支平衡,這就造成他們在年末吃準了全年財政收入之后,再量入為出地執行支出項目。
根據《預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每年結余則直接上交,地方政府則認為,與其被收走,不如花掉。
不過,上述地方財政局預算處官員表示,雖然年末政府賬上看似資金多,但錢實際已經花出去了。這也是由于在當年的早些時候,政府因難以預估整年財政收入而擔心支出不定造成赤字,因此在安排一些大型項目時由開發企業墊資,到年末確定收支平衡后把錢打給企業。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鄧淑蓮表示,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好大喜功上報大項目,但實際上一年內完不成。另外,也有政府部門胡亂編幾個項目來要錢,結果也花不完。“按照管理規定,年度項目在年內沒有完成時,剩余資金就作為結余資金上繳,這就為政府部門亂花錢埋下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