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10個改革新招拒絕“唯論文論” 網絡配圖
此次公布的《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對論文的要求實行了三放寬的改革措施,即:1不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2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做論文要求;3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
·亮點5
職稱評價標準推行“代表作制度”
探索以其他成果形式替代論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成果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改革后的職稱評價標準將推行代表作制度,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都可以替代論文。
·亮點6
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
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實需要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評審條件。
·亮點7
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在改進職稱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意見》明確提出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對于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政府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后備案管理。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限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地和社會組織,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同時,建立職稱評價服務平臺,探索跨區域職稱互認。
·亮點8
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亮點9
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
《意見》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放在了評價標準的首位,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通過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將一律予以撤銷。
·亮點10
11個職業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參評正高級
《意見》提出,保持現有職稱系列總體穩定,目前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這也就意味著“工程、經濟、會計、統計、農業、船舶、飛行、工藝美術、實驗技術、中專教師、技校教師”這11個職業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參評正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