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就夏季高考、春季高考等考試、錄取工作作出指導。
根據通知,我省夏季高考實行“3+3”考試模式,包括國家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聽力和筆試)等3科,以及考生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科中選報的3科。國家統一高考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3科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成績為750分。3科統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數滿分均為150分;考生自主選擇的3科等級考試科目原始分數滿分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計入總成績,各科等級分滿分均為100分。
成績數據匯總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國家統一高考科目原始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轉換成績于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義,應在成績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內,向參加考試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
來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新黃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