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兒永麗接著大姐的話也埋怨道:“在我家住了9年,小打不斷,就跟哄小孩似的,有什么事,我都是讓著她,但還是吵沒完。”上次開庭時,永麗表示她確實買了母親的老房子,但經常生氣吵架,所以2016年3月和兄弟姐妹商量讓原告在各家輪班居住,并表示自己沒有工作,丈夫務農,孩子年紀小,生活比較困難。
二女兒永芬不悅地說道:“你們一打架就把我摻和進來,老太太只能找我,我里外不是人。”永芬說她可以支付養老費用,但四個子女必須提前墊付老人的醫藥費。
姐妹們在法庭上越說越激動,嗓門也越來越大。法官制止道:“都不許說了,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這么多年我也沒告過狀,也沒跟你們要過錢!”面對女兒的指責,老人委屈地抹起眼淚來。
“老人是上歲數了有點糊涂,可你們也都有老的一天。”永芬不客氣地說,“老人有病咋辦啊?不能等醫院報銷以后再給,不出錢醫院也不給看病!”“我真是一肚子的怨氣呀。”老人搖頭痛苦地說道。
因為雙方爭執不斷,法官只好敲響了法槌,待休庭后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