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沒人管了。”老人蜷縮著身體坐在原告席上,和自己生養的孩子們對簿公堂,法庭上的氣氛尷尬而僵持。李老太的委托代理人提交了一份證據,即某敬老院開出的收據,證實老人入住后每月需交1000元托老費和200元煤火費。如果平攤到四個子女頭上,供暖季每人每月需交納300元贍養費。但這筆數目不大的錢還是引發了孩子們激烈的反應。
法官無奈敲響法槌制止爭吵
大女兒永芳直截了當地說:“合著一個月300元?多了真承受不了,還不如上我家養老去。”上次開庭時她表示自己每月僅500元的收入,只能負擔每月200多元,但這次開庭改了口。“我家里種的桃樹今年都澇在地里了,沒有多少收入。我的腿也不好,都沒錢做手術,總不能讓我的兒女出錢來養活姥姥吧?”永芳只愿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贍養,并表示如果老人有大病,同意憑票據支付原告四分之一的醫療費。
“上你家?我可受不了。”老人嘟囔地表示女兒對自己不好。
“我就不說你對我咋樣了,逢年過節我都給你個二百三百的,但是酸奶給你買了,你說不好喝,給你做面包,你說不好吃,啥都不好。我和你畢竟是女兒和媽,但憑良心說你對我啥樣?我對得起你。”永芳怒氣沖沖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