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
防治欺凌不能僅憑一紙文件
方案提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一是完善培訓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二是建立考評機制,將本區域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為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學校校長、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三是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追究責任。四是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推進學校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措施。
方案明確了學生欺凌綜合治理中,教育、綜治、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共青團、婦聯、殘聯十一個部門和學校的職責,并強調要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多部門有效溝通、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全國婦聯家庭和兒童工作部副部長靳清平說,父母作為監護人,在關愛保護和教育引導孩子方面起著舉足輕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婦聯組織將以推進家庭教育為切入點,與有關部門共同努力,推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有機結合的預防校園欺凌工作格局,讓家庭成為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的第一道防線。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提出,應對學生欺凌問題,要建立科學的綜合治理體系。在建立起具體的處理機制后,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內部的銜接及與司法的協調工作,處理好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結果與司法救濟手段之間的關系。
“學生欺凌現象存在時間長,原因復雜,治理難度大,徹底消除學生欺凌路還很長。”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提出,要清醒認識到,確保將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僅憑一紙文件是做不到的,還需要政府、家庭、社會、學校等各方面長期、艱難、細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 文/圖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