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盲校部分學生
即使在目前,高校提供給盲生的入口也并不多。青島盲人學校招生辦張主任向記者介紹,2015 年,該校有兩名盲生參加高考,“高校和盲生之間是雙向選擇,但盲生往往處于較為弱勢的一方,有的學校就會因專業或者其他要求決絕接收。”據張主任透露,當年曾有一名盲生在輾轉多家高校未果后,最終被本地的一所大學錄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同時,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加強協調和監督,防止出現因殘拒錄失學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