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8·12爆炸已致114人遇難,其中犧牲消防人員39人,另有70人失聯。21世紀經濟報道獨家獲得了涉事企業瑞海國際的安評報告,該報告稱爆炸堆場“與民居距離符合規定”。而對天津萬科海港城三期的住戶來說,爆炸的火光和巨響同步到來——他們離爆炸中心不到600米。在儲藏了大量危險品的爆炸點周圍1公里范圍內,有3個大型居住社區。
瑞海國際安評報告曝光
李克強總理赴天津事故現場時說,要徹查原因,依法嚴格追責、嚴厲問責、嚴肅查處。關于這場事故的追問,仍在繼續。
一位接近瑞海國際安全評價的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2014年,在中濱海盛承接瑞海國際安評工作之前,曾有另一家甲級資質第三方安評機構欲為其做安全評審,但認為瑞海國際高危化學堆場安全評價或不能通過而拒絕。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得了《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內審版)。
這份由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下簡稱“中濱海盛”)出具的安評報告稱:“瑞海國際的地址與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符合規定”,且“該廠址選擇在天津港集裝箱物流中心區域,符合地區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
根據該報告,瑞海國際在2014年6月,即試營業兩個月后,當月某一天的化學品倉儲總量超過了6000噸。
稱“與民居距離符合規定”
中濱海盛稱,“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瑞海國際的地址與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符合規定”,且“該廠址選擇在天津港集裝箱物流中心區域,符合地區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
事實上,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查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發現,該條款原文為:“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未對距離做出明確規定。
但根據國家安監局頒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其中,9000平方米即屬于大型倉庫范圍,應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瑞海國際堆場占地面積46226.8平方米,因此應該執行1000米紅線規定。但從地圖上看,距離爆炸點倉庫500多米處,就是公路主干道海濱高速、津濱輕軌,600多米處,則是萬科海港城三期居民樓。
但最終中濱海盛給出的評估結論是:“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對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工藝設備、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根據有關標準規范采取了有效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預評價報告和設計專篇給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已基本落實,企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項目具備竣工安全驗收的條件。”
天津市發改委曾核準該項目
上述安評報告完成時間為2014年8月,報告正文共98頁,分為“建設工程概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安全技術條件評價”、“安全生產管理狀況評價”、“事故危險性評價單元”、“評價結論”等10個部分。
中濱海盛共10人參加了瑞海國際的安評。評價項目負責人為國家消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員工曾凡強。而該項目在2013年8月還取得天津市發改委的項目核準通知書。
該安評報告對瑞海國際新建堆場的細節有所曝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兩個危險品庫及重新規劃現有堆場,堆場占地面積46226.8m2。包括倉庫一(732.55m2)、倉庫二(251.84m2)、中轉倉庫(3117.81m2)和集裝箱堆場。改造場地消防設施,新增1250m3廢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泵房。項目投資額約900萬元人民幣。
改造工程于2013年3月開工建設,2014年1月完工。該堆場的設計單位為天津化工設計院,其擁有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專業甲級資質。施工單位為河南科興建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術開發區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安評報告顯示,該項目主要經營危險貨物的拆、裝箱業務,及危險貨物的儲存,年貨運量5萬噸左右,堆存期不超過40天。集裝箱堆場的危險品重箱區同時存貨體積不大于1000m?。
瑞海國際的三個庫房根據危險貨物的危險特性進行分類儲存。危品庫一按甲類庫房設計,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危險貨物,主要儲存電石、硅鈣等。危品庫二按丙類庫房設計,儲存火災危險為丙類或丙類的毒害品,如甲苯二異氰酸酯(TDI)、氰化鈉等。
據該安評稱,瑞海國際的危險化學品堆場,已經在2014年4月份開始試生產。
16人安委會
該安評報告顯示,在消防安全方面,瑞海國際成立了安委會,主任由總經理只峰擔任,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同時,只峰和第一大股東李亮持有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值得一提的是,稱自己僅為代持瑞海國際股份、不參與該公司管理的舒錚,持有交通運輸部2013年7月11頒發的《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管理人員上崗資格》。
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向舒錚求證此事時,并未得到他的回復。而此前,舒錚曾向媒體表示,對公司事務從不知情。
安委會成員由公司中高層、各部門主要管理人員組成,共計16人,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制定8類應急預案,其中包括《瑞海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瑞海公司危險化學品火災現場處置方案》,但目前尚未有證據表明上述應急預案是否在8月12日爆炸發生前起到了作用。
中濱海盛出具的安評報告還公布了瑞海國際南側吉運一路的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的設施情況,稱:“包括支隊機關和第四大隊,是國家一級消防站,配置8輛消防車(其中有大型水罐車1輛、泡沫車1輛、干粉、泡沫、水三用車1輛),配置55人的消防隊員,可為本項目提供消防支援。”
重大危險源等級評估或有疏漏
在安全評估方面,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這一國家標準,中濱海盛以瑞海國際2014年6月份某天的儲存貨物數量來測算該公司是否構成了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發現,當天在瑞海國際儲存的化學貨品有76種,其列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有34種,而其當日倉儲的化學品總噸位數達到7128.15噸。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目錄的為4261噸,包括441噸的氰化鈉、596噸硝酸鉀以及480噸氯酸鈉。
根據《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交水發〔2013〕274號的分級方法,中濱海盛評估瑞海國際為構成危險貨物二級重大危險源。
根據上述管理辦法,對于一級、二級港口重大危險源,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但瑞海國際網站僅顯示其在2014年3月和6月進行了消防演練。
值得注意的是,中濱海盛稱,由于該堆場和庫房儲存的危險貨物的貨種和數量是動態的。故當儲存量變化時,應重新進行在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這意味著,已經在2015年占據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倉儲量半數的瑞海國際,有可能達到一級港口重大危險源。但21世紀報道記者并未獲悉中濱海盛是否對瑞海國際的危險源等級做出過二次評估。
根據《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構成一級港口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或場所,港口經營人應當委托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附則顯示,個人風險是指因港口重大危險源各種潛在的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事故造成區域內某一固定位置人員的個體死亡概率,社會風險是指能夠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積頻率。
而一旦超出規定值范圍,《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稱:“港口經營人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安評機構的報告只應是參考”
中濱海盛先后在2014年8月、9月對瑞海國際危化品堆場進行項目檢測,評價完成時間為當年10月。
作為天津市唯一兩家具有甲級安評資質的第三方機構之一,“中濱海盛”在天津市安評市場上擁有重要地位。其前身天津市橡膠工業研究所安全評價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
2005年8月29日,該中心改制,并由天津海豚橡膠集團公司(下稱“海橡公司”)出資,組建成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取得安全評價乙級資質。
通過工商資料查詢,海橡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1981年10月26日成立,企業法人為天津渤海化工集團,是中國特大型企業集團,年營銷額在百億元人民幣以上,年進出口額在3億美元以上。
2008年海橡公司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合作,改為現名,中濱海盛,并于近年獲得甲級安評資質。
《北京青年報》報道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工作人員承認研究所確實曾和中濱海盛公司的前身企業有過合作,但現在已經結束。
其官方網站顯示,受天津市安監局委托,中濱海盛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綱要》、《天津市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評估標準實施細則》和《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教材》的起草、編審工作。
2014年8月-12月,安監局開展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專項執法檢查中,28家企業被點名通報批評,中濱海盛是其中之一。
2015年1月29日的通報顯示,中濱海盛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某些安評檢測報告中復核人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報告無工作日寫實記錄;現場調查表是打印的,沒有調查人、陪同人簽名;報告未按規范要求采樣一個工作班,隨機選擇采樣時段,以及辦公區與實驗區未嚴格分開,實驗室無控制進入措施。實驗室沒有有效的通風排毒設施等問題。最后由天津市安全監管局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對于安評機構的專業權威性,一位接近危險品物流流程的業內人士分析,“安評機構做出的第三方數據分析,只應該作為國家政府部門安全評估的一個參考”。(編輯 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