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0日訊 4月25日晚,莆田男子馬某在市區一廣場游玩時,見花壇邊上的手機無人照看便先后盜走,事發后還在友人面前吹噓,卻發現自己偷的正是友人朋友的手機。日前,荔城法院審理認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其犯罪后自動投案,且已將贓物歸還給受害人,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法院判處被告馬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據介紹,當天晚上,馬某趁周邊無人先后偷走兩部手機。次日他還在朋友小方面前吹噓事情經過,讓他沒想到的是,小方的兩個朋友就是失主。
(林養東吳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