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區域綜合交通規劃
第二十二條規劃目標
構筑與武夷新區社會經濟發展相協調、運輸組織高效合理、設施網絡完善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形成綜合交通網絡,支持中心城市職能發揮,全面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至2030年基本形成以快速公交系統為骨干,常規公交為主體的公交體系,公交出行比例提高到30%以上。
第一節對外交通規劃
第二十三條航空規劃
1、機場布局:保留并逐步完善現狀武夷山機場。推進新機場選址工作,規劃期內預留新機場場址空間,作好地面交通銜接的準備。
2、新機場規劃:規劃新機場推薦場址為將口十八窠場址,位于將口片區東側,寧上高速公路北側的馬步嶺附近。根據選址報告預測:新機場近期規劃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D,初步預測近期旅客吞吐量約為200~350萬人次,擬開通最遠航線航程基本控制在2200km以內,以D類(B757、A310等)及以下機型為主;遠期規劃飛行區等級指標按4E標準控制,旅客吞吐量按500~800萬人次左右考慮,以起降E類及以下機型為主。
第二十四條公路規劃
1、高速公路
寧上高速、武邵高速、浦南高速交匯于將口片區,形成閩北一小時交通圈。
寧上高速是國家高速公路網第二縱沈陽至海口第五聯絡線,屬海西“三縱八橫”高速公路網之第一橫,在將口設芹口落地互通,與將口大道連接;興田片區內設置互通與武邵高速連接。浦南高速在將口設置互通立交與寧上高速連接,規劃在松柏片區增設落地互通。武邵高速是國家高速公路京臺線與福銀線的聯絡線,是《海峽西岸經濟區高速公路網規劃》中武夷山至建寧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浦南高速將口段新增山尾出入口,興田段新增南岸出入口。
2、國道及省道
303線原為“八縱九橫”省級干線公路網規劃中的第三橫,規劃將其提升為國道,城區內路段結合城市道路布局,由北向南經過崇安西側、武夷山度假區、仙店、興田片區南側、武夷東站片區、新嶺,最后并入建陽的城市主干路匯合。規劃期對303局部進行改線:興田段南移,將口-建陽段東移,契合城區拓展。
保留現狀205省道。
3、長途客運站
長途客運站選址與鐵路、機場、公路等客流相協調,便于旅客集散和換乘。中心城區共規劃5處長途客運站,分別位于崇安、度假區、興田片區、將口片區和童游片區。
第二十五條鐵路規劃
1、線網布局
峰福鐵路是福建省重要的出省通道,承擔福建省與周邊地區的客、貨運任務。峰福鐵路經過興田片區線路向西南改線,與浦梅鐵路在將口山尾并站。
京福高速鐵路合福段:線路按時速350公里(以上)、雙線電氣化標準設計。京福高鐵在規劃區內設置有武夷山北站及武夷山東站。
浦梅鐵路:按雙線電氣化、時速200公里設計建設;本規劃選擇與京福高鐵武夷東站并站(客站)方案,在將口山尾村與峰福鐵路并線建設貨運站。
2、站場規劃
保留峰福鐵路武夷山站和建陽站;峰福鐵路與浦建龍梅在山尾共建貨運站。
建設京福高鐵武夷山北站和武夷山東站。
第二十六條水運規劃
崇陽溪近期水運以放排為主,遠期結合溪流河道改造,逐漸恢復航運,開辟水上游覽新線路。
第二節城市交通規劃
第二十七條城市道路等級
城市道路系統按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個等級劃分。結合組團式城市空間格局,路網總體呈自由式,局部地區為方格網及環形路網。
規劃由貫穿南北的快速路連接城市各片區,各城市片區的主干路主要通過方格網來組織,形成主干路、快速路、省(國)道和高速公路之間有機高效的交通銜接。
第二十八條快速路
規劃快速路縱向貫穿各城市片區,與高速公路相聯系。線位主要連接興田、將口、童游片區,向北連接武夷山市,向南延伸至浦南高速公路建陽出入口處。
遠景增加西快線,北起興田片區,向南依次連接松柏、山尾貨運站、馬伏及回瑤,構成城市西外環。
第二十九條主干路、次干路
規劃以各城市片區為單位,分別形成交通主干系統,強化城市片區之間的銜接,新規劃主干路紅線寬度為33-45米,設計車速40~60公里/小時。
遠景新機場東部增加一條主干路,北接浦南高速南岸出口,南連芹口、新嶺及建陽東部,形成城市東外環線,快速集散新機場及工業區交通。
次干路是連接主干路和支路之間的道路,路網較密,可匯集非機動車流和人流,道路紅線寬度主要有24米、30米兩個層次,設計車速為30—40公里/小時。
第五章旅游發展規劃
第三十條規劃目標
1、近期目標
提升武夷山雙世遺品牌效應,深度挖掘文化品牌價值內涵,突出自然遺產特色,開發旅游、養生度假等產品;與周邊景區聯動發展,構建海西旅游網絡體系。
2、遠期目標
將武夷新區打造成為世界級的觀光旅游勝地,以中國式養生為特色的國際旅游度假目的地,海西經濟區的旅游集散中心和會展商務、度假養生中心。
第三十一條發展策略
加強與閩、浙、贛、皖等省份旅游城市的合作,培育區域旅游集散中心,聯動發展;突出文化與自然遺產地特點,特色化發展;整合“行、游、住、食、購、娛”等要素,拓展服務領域,產業化發展;提升旅游產品的參與性、觀賞性、創匯性,增創文化型、科技型、生態型的旅游產品,多樣化發展;以永續利用為前提,強化環保意識,可持續發展。
第三十二條旅游區空間布局
旅游區空間布局結構:“一心、一帶、兩區、五節點”。
“一心”為武夷山風景名勝區核心區。
“一帶”為崇陽溪旅游觀光帶。
“兩區”為自然山水景觀旅游區和人文景觀旅游區。
“五節點”分別為武夷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五夫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城村和下梅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考亭朱子文化旅游區。
第三十三條旅游設施布局
建設杜壩旅游度假區、三姑旅游度假區、仙店旅游度假區、興田旅游度假區和考亭朱子文化旅游區,形成崇陽溪濱水旅游度假休閑帶。
第三十四條旅游產品
主要產品系列包括:雙世遺觀光產品、養生度假產品、會議會展產品、閩粵文化產品、朱子文化產品、鄉村旅游產品和休閑旅游產品等。
第六章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第三十五條保護依據
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197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2002年)以及國家、省、市有關風景名勝、文物古跡、環境保護的技術政策對武夷山歷史文化名城實行保護。
第三十六條保護目標
1、保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以及武夷山歷史發展演變中遺存的古城(村鎮)格局、古城遺址、傳統街區、街道、建筑群、古樹名木等各類能反映武夷山城市傳統歷史和文化特色的具有保護價值的文物古跡。
2、保護富有武夷山歷史文化內涵的理學文化、宗教文化、巖茶文化、山水文化、飲食文化、傳統產業及民俗風情之精華。
3、保護在武夷山歷史發展中代表了城市記憶與印象的,值得紀念、保留與保護的標志物或紀念物。
第三十七條保護規劃
1、強調對歷史城區、名鎮、名村及重點文物古跡四大層面的全力保護,以體現城市歷史延續性和地方文化。
2、確定崇安南門古街區、五夫鎮及興賢古街區、城村村、下梅村、大安村革命歷史街區、曹墩村古街區作為保護的重點對象,保護其歷史真實性、生活真實性及風貌完整性。
3、開展歷史街區保護的專項規劃。
4、文物古跡保護應與歷史街區保護有機結合,對現有的文物古跡,設置絕對保護區及建設控制地帶。
5、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在保護范圍(絕對保護區)內不得進行其他工程建設,所有的建筑與環境均應按要求進行保護,不允許隨意改變原狀、面貌及環境,現有影響文物風貌的建筑物、構筑物應拆除。
6、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應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在該地帶內修建新建筑和構筑物,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環境風貌。
7、對有重要價值或對環境要求十分嚴格的文保單位,應增加劃定環境協調區為第三個層次。
第三十八條名城保護措施
1、加強名城保護宣傳工作,提高名城保護意識,遵守《文物保護法》,嚴格施行《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2、編制武夷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武夷山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五夫鎮、城村、大安、下梅、曹墩村的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規劃以及六處歷史文化街區和村落的專項保護規劃,明確劃定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的保護范圍和周圍環境影響范圍,并確定相應的保護要求和措施。近期應結合南門街舊區改造,先期作好南門古街區的保護規劃。
3、加強對歷史文化保護單位的維護和修繕,保持其歷史文化價值不因年久失修而受破壞。
4、將文物古跡、歷史文化街區和村落納入市域旅游網絡,推動保護與旅游開發的良性互動。
5、將文物古跡和歷史文化街區作為城市的景觀要素,并與園林綠化、廣場相結合,展現城市傳統文化特色,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第七章總體城市設計
第三十九條設計目標
保護、延續自然山水生態格局,引導、控制城市重要景觀要素,強化武夷新區的城市空間景觀特征,提升城市空間的環境品質和生活質量,促進城市經濟與社會的和諧發展,建設獨具地方風貌、富于文化內涵、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山水園林城市。
第四十條城市總體空間景觀
1、城市形象總體定位:碧水丹山“古城”、閩邦鄒魯“王城”、生態世遺“新城”。
2、總體空間景觀結構:“崇陽繞群山、七溪皆歸源,綠廊通山水,一城帶六區。”
3、濱水歷史風貌岸線:指閩越王城保護區、崇安余慶橋兩岸部分,應延續傳統歷史風貌,新建、改建的濱水建筑應體現歷史文化特色。
濱水城市景觀岸線:指武夷山、將口、童游城區濱水岸段。應體現旅游城市濱水區的風貌特征;將口、童游濱水岸段應注重濱水開放空間的營建,滿足居民休閑游憩的需求。
濱水自然景觀岸線:應保持濱水帶的自然風貌與田園風光,除農業生產與道路修建外,應盡量避免其他生產與建設活動。
4、支流景觀廊道:嚴格保護崇陽溪支流的自然形態,對河道采用自然化、生態化的處理方式。加強支流的濱水綠地及景觀建設,提升生態功能。
5、背景山體:采取嚴格的山體及生物保護措施,禁止任何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
中景山體:分布在背景山體與城區、城區片區與片區之間。用于限定城市建設片區界限、塑造城市豐富的三維自然空間環境、提供可進入的自然綠地、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優化城市微氣候等。
城市綠楔:山與山、山與水之間的景觀通廊,片區與片區之間的生態隔離。
第四十一條景觀風貌分區
1、度假休閑景觀風貌區:結合山形地貌以分散式布局為主,應控制建筑密度、高度和體量,體現山水田園風光景觀特征。
2、行政中心景觀風貌區:為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地段,應注重整體協調與環境質量,加強交通設施的建設,力求創造出個性鮮明、充滿活力的形象。
3、教育科研景觀風貌區:包括武夷學院、興田科教園和科技產業園區,應結合自然環境,以低密度、靈活的形式與地形充分結合。
4.、歷史景觀風貌保護區:對閩粵王城及周邊山水環境、崇安老城進行整體保護。
5、城市生活景觀風貌區:突出公共服務中心及濱水景觀,居住建筑形體形式和高度應保持一致,建筑色彩淡雅純樸。
6、產業新城景觀風貌區:工業區建筑布局與風格應能反映時代風貌及高科技特征,加強區內標識系統的建設。
第四十二條城市景觀系統控制
1、城市開敞空間系統控制:塑造城市片區之間的山脈綠網,彰顯山地特色;構筑崇陽溪濱水體系,強化濱水利用;增加硬質空間,豐富活動類型。
2、城市建筑高度系統控制:強化山水格局,優化城市輪廓;保護崇安老城風貌,再現歷史風韻;強化城市結構,組織豎向形態。
3、城市建筑風格與色彩:建筑風格總體上以體現地方特色為主,適應地理氣候特點,延續歷史文脈,凸顯山水城市格局。城市自然色以“碧水、丹山”為主色調,建筑色彩應清新、明麗、和諧,有機融合自然山水色,強化歷史建筑景觀色。
4、城市主要道路與門戶系統控制:通過對交通型景觀道、生活型景觀道和混合型景觀道的建設和特色塑造,強化與主要山體、水體的視覺聯系,展現山水城市特色。
5、城市夜景系統控制:突出武夷新區的城市結構形態,展現夜景山水特色,構建和諧的城市夜景照明系統。
6、城市標志物系統控制:凸顯自然標志物,展示城市最具代表性的城市自然景觀;強化歷史標志物,彰顯城市歷史文化魅力;加強人工標志物,展現城市建設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