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治“蘿卜招聘”,制度上的設計與完善必不可少。比如不能允許用人單位隨意設置奇葩條件。如確有需要,必須充分說明理由。其次是減少面試的權重,甚至只設“合格”與“不合格”兩個選項。因為近年來揭示出來的考錄及招聘工作的弊端表明,面試環節的暗箱操作很難防范。遴選機關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又不是選演員,在短短十幾分鐘甚至幾分鐘時間內,考官能看出什么能力和水平?不過是給打“人情分”提供方便。
但最重要的是,一旦查出有“蘿卜招聘”的事實后,就要問責到底、追責到人。以往即便查出有“蘿卜招聘”事實,頂多把板子打在個別具體經辦人員身上,用重新招聘等做法蒙混過關,沒聽說哪個部門或單位“一把手”因“蘿卜招聘”而丟官,甚至被牽扯出腐敗問題受到法辦,因此才使許多搞“蘿卜招聘”者有恃無恐。
作者:其中一個崗位招兩人
(原標題:財政局蘿卜招聘引眾怒 落實監督機制是關鍵(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