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紀委監察廳27日公布了龍巖市新羅區11起群眾身邊腐敗和“四風”典型案例,15人被查處,涉及環保、農業、教育等部門,主要問題是受賄、貪污公款以及挪用村財等。
被通報的11起典型案例分別為:新羅區農業局原副局長廖秋華插手設備采購招標受賄問題;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原大隊長林漢沂、原副大隊長涂福興受賄問題;區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服務站原站長林東健玩忽職守和受賄問題;區教育系統委派會計工作站原會計吳健民貪污公款問題;西陂街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原隊員溫作平受賄問題;新羅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原輔警員陳順風受賄問題;西陂街道大洋村原村主任王小桐、原村黨支部書記林獻洲非法受賄問題;紅坊鎮下洋村原出納楊寧科挪用集體資金問題;曹溪街道下寮村黨支部委員兼民兵營長林洪杰侵占集體資金問題;小池鎮卓洋村公款旅游問題;大池鎮大和村虛列工程款用于接待和購買禮品問題。
部分典型案例
新羅區農業局原副局長廖秋華插手設備采購招標受賄問題。2006年至2011年,廖秋華利用負責采購招標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企業主賄賂款20余萬元。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5年6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新羅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原大隊長林漢沂、原副大隊長涂福興受賄問題。2007年至2015年,林漢沂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被處理污染企業等服務對象賄賂款50余萬元;2012年至2015年,涂福興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被處理污染企業等服務對象賄賂款4萬余元。兩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5年8月,兩人被開除黨籍。
西陂街道大洋村原村主任王小桐、原村黨支部書記林獻洲非法受賄問題。1994年至2015年,王小桐利用職便收受他人賄賂100余萬元;2006年至2015年,林獻洲利用職便收受他人賄賂50余萬元。兩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5年9月,兩人被開除黨籍。(海峽導報記者李大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