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職場上關于社保的討論從未斷過。
有人吐槽“工資被扣社保后到手少了”,也有人因為公司不交社保,退休、看病時陷入被動——突發重病,因為沒醫保,幾十萬醫藥費全得自己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日前發布,對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爭議問題,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新規明確了一個核心:任何“不繳社保”的約定,不管是口頭還是書面,全部無效。
這對于員工和企業,會產生哪些影響?
對打工人:短期工資可能少了點,
但未來多了“定心丸”
過去有一些公司會和員工“商量”:“社保錢我直接發給你,到手工資能多幾百塊,劃算不?”
不少人覺得“現在用錢的地方多,先拿到手再說”。但新規實施后,這種操作徹底行不通了——企業必須按規定給員工繳社保,工資條上會多一筆“社保扣除”,到手的錢可能少了點,但換個角度想,這錢是存進了你的“終身保障賬戶”:
——養老保險:現在每月繳,退休后按月領錢,晚年生活有底氣;
——醫療保險:感冒發燒拿藥能報,住院大病能報銷大半,不用擔心一場病拖垮全家;
——失業保險:萬一失業,能領一筆錢兜底,讓你有時間重新找工作;
——工傷保險:工作中受傷了,醫藥費、誤工費都有保障;
——生育保險:生娃時的產檢、住院費能報,寶媽還能領生育津貼。
而且,現在不少大城市落戶、買房、搖車號,都有要求“社保繳滿*年”。現在開始繳納,真到了關鍵時候,絕對能派上用場。
對企業:別再打“社保算盤”,
規范才能走得遠
過去,有些企業總想著“鉆空子”:要么干脆不繳社保,要么按最低標準繳。這種做法看似省了成本,實則埋了雷。
新規下,企業再這么干,后果很嚴重。被查出來要補繳社保,還可能被罰款;員工要是因為沒繳社保辭職,企業得給經濟補償;嚴重點,鬧到法院,企業百分百敗訴,還影響了企業聲譽。
可能有人覺得“這會增加企業成本”,但換個角度看,這恰恰是在維護公平。
那些靠“不繳社保”壓低成本的企業,其實是在擠壓合規企業的空間。現在大家都按規矩來,認真經營的企業反而能留住人——畢竟,誰不想在一個“給足保障”的公司好好干呢?員工踏實了,干活才有勁,企業才能走得穩、走得遠。
對靈活就業者:自己交,
但保障一樣到位
自由職業者、自媒體人……新規和他們有關嗎?
雖然新規主要約束“企業和員工的勞動關系”,但它也在提醒靈活就業者:沒單位,更要給自己繳社保。
現在全國大部分城市都允許靈活就業人員交職工養老和醫保,錢得自己掏,但待遇和企業職工一樣——比如養老金計算方式相同,醫保報銷比例一樣。
說到底,“社會保障池”里的水要更足,大家都往里添點,等有人需要時,才能舀得出水來。
短期看,工資可能少了點,企業成本可能高了點,但長遠來說,打工人老了有依靠、病了有保障,企業在規范的環境里安心發展,整個社會才能更穩、更公平。
這件事,值得我們每個人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