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醫療機構使用模糊、籠統或容易混淆的門診名稱,少數醫療機構為吸引患者,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暗示療效的門診名稱誤導患者等情況,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發布了《關于規范醫療機構門診名稱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醫療機構要遵循依法合規、科學規范、清晰準確的原則進行門診命名。
《通知》要求,門診名稱應當與診療科目相匹配,可在一級診療科目基礎上,依據二級診療科目進行細化,如“內科門診”“外科門診”“心血管內科門診”“神經外科門診”等。
不得使用模糊、籠統或容易混淆的名稱;
不得使用可能產生歧義或誤導患者的名稱;
不得使用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暗示療效的名稱。
中醫醫院設置的專病門診應以疾病、癥狀命名,符合中醫理論、科學規范、簡短準確,充分考慮人民群眾的接受度,從易于理解的角度出發,使用較為通俗易懂的名稱,如“心悸門診”“失眠門診”等,不得采用夸大、不切實際的用語,不得采用誤導患者的用語。
《通知》明確,醫療機構可根據自身??铺厣图夹g優勢設置特色門診。特色門診名稱應當真實、準確、簡潔、清晰地反映??铺厣驮\療范圍,可使用疾病和癥狀名稱進行命名。多學科聯合門診名稱應當充分體現牽頭專科特色,后綴“聯合門診”或“MDT門診”進行命名,或者使用重大疾病名稱后綴“多學科聯合(MDT)門診”命名。不得使用違反公序良俗、標新立異、容易引發社會焦慮和爭議的名稱。
醫療機構要全面梳理本機構門診設置與命名情況,
對門診設置與命名不規范問題立行立改;
調整門診標牌、引導標識,優化門診管理流程,并為患者提供導診服務,提升患者就診體驗;
通過官方網站、公眾號等多種途徑發布門診信息,方便患者看病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