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羅山司法所邀請晉江市人民調解中心副主任莊金虎,為羅山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下設16個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1個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及綜治辦、工作點人員開展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業務培訓會。
培訓會上,莊金虎以“人民調解卷宗格式規范化”為主線,從人民調解申請、調查、調解、達成協議、司法確認、協議不成處理、回訪等各個環節,對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進行了全面而詳細的闡述。并對晉江市人民調解“一案一補”政策進行解讀,鼓勵廣大調解員提升自身業務素質,規范人民調解流程,更好地維護轄區安定穩定。
據悉,人民調解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我國人民獨創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訴訟外糾紛解決方式。具有扎根基層、分布廣泛、靈活便捷、不傷和氣等特點。歷來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著“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被國際譽為“東方之花”。
莊金虎副主任在培訓會上介紹,近年來,在晉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晉江司法行政機關認真履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法定職能,各類人民調解組織以及廣大專兼職人民調解員,凝心聚力,攻堅克難,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為維護晉江市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晉江市人民調解工作在組織、隊伍、制度和經費保障建設等方面還存在著不健全、不規范、不落實的問題。
為了更好地發揮人民調解作用,今年晉江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全面加強人民調解組織“五個規范化”建設,切實夯實人民調解組織,積極培育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實效。
會后,參會人員表示,通過業務培訓,他們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業務能力得到了提升。今后將更好地服務群眾,促進轄區社會和諧。(記者 許春 通訊員 莊寶真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