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訊 (本網記者 江榮義) 哈爾濱人彭某用偽造的殘疾軍人證在廈門購買5折機票,準備乘機時被民警抓獲。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彭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昨日,判決生效。
彭某今年48歲。據交代,2009年10月,他在武漢出差時,通過“黃牛”,以每本500元的價格,偽造了自己和妻子陳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殘疾等級為8級。2010年8月,夫妻倆來廈門旅游,彭某持偽造的殘疾軍人證到廈門市湖濱南路某航空營業部購買5折機票。當月21日13時,夫妻倆在廈門高崎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同時被繳獲兩本假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