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申報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年度武漢旅游達人”為武漢旅游點贊引起社會反響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新建并以武漢為母港的五星級郵輪,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10日召開的武漢全域旅游大發展工作會議上,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全域旅游發展的扶持政策。
系列扶持政策中,最重磅的是為鼓勵國家級旅游品牌“升級鍍金”給予的資金扶持政策。如對成功申報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是一塊金字招牌,比國家5A級旅游景區的含金量還高。”武漢市旅游委規劃處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我市正在申報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有三家,分別是后官湖旅游度假區、梁子湖旅游度假區、木蘭湖旅游度假區。全國目前只有17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湖北省僅一家。
投入資金鼓勵景區景點提檔升級。如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5A級旅游景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4A級旅游景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成功創建中國歷史文化名街、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各區招商引進建設的旅游大項目,年度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按投資額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資金政策扶持還向武漢全域旅游新的發展著力點傾斜,全力支持打造武漢郵輪母港建設。如對新建并在武漢注冊登記的五星級郵輪,以武漢為母港,經營1年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投資建設郵輪母港以及郵輪母港配套設施的旅游項目,按項目投資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分別不超過500萬元、50萬元;對新、改、擴建成旅游碼頭的,按項目投資的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發展鄉村旅游也是扶持的重點方向。如對各區編制鄉村旅游規劃,按實際規劃編制費的5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20萬元;對“市民下鄉、能人回鄉、企業興鄉”的旅游投資項目,年度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市級認定的精品民宿群落、現代農莊、農家樂,給予獎勵。
為擴大武漢旅游市場國際口碑,此次也出臺系列政策,一方面鼓勵企業“走出去”攬客,一方面激勵武漢人成為城市旅游代言人。如支持各區招商引資擴大宣傳,各城區旅游形象宣傳投放資金最高補貼200萬元;支持設立境外旅游推廣中心,給予每年不少于30萬元的運營和營銷資金支持;對在各類媒體發表武漢游記產生一定社會反響的“年度武漢旅游達人”,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若干扶持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