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組織越南人偷渡到中國境內務工,并賺取介紹費。去年3月,越南籍男子陳某儲、微某長組織越南籍微某石等16人非法進入中國境內,輾轉來到石獅時,被石獅公安機關當場查獲。日前,石獅法院公開審理此案,被告陳某儲、微某長因犯組織他人偷渡國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及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五千元的刑罰,兩人同時附加驅逐出境。據了解,這也是石獅法院受理的首起外國人組織他人非法入境的案件。
今年26歲的陳某儲,越南國籍,長期在中國務工,還娶了個中國老婆。“去年2月23日,微某長(23歲,越南國籍)打電話問我,中國這邊有沒有工廠需要工人,他有一批人要偷渡到中國來打工。”據陳某儲供述,他與微某長是朋友,微某長還同意每人交900元人民幣的路費,讓其帶他們偷渡到中國。就在當天,微某長組織帶領微某石等16人在中國與越南之間的涼山邊界等候,他們在陳某儲的安排下,通過附近一越南男子(姓名不詳)的幫助,偷渡進入中國廣西境內。這名男子從中抽取180元人民幣作為費用,陳某儲則拿著護照從廣西灌口進入中國,并直接坐車來到福建莆田。
3月29日,在陳某儲的安排下,微某長也帶微某石等16人從廣西來到福建莆田,但他們并沒有在莆田找到工作。陳某儲先安排大家住下,次日,又帶著大家從莆田來到石獅。就在他們準備到石獅某工廠務工時,被石獅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經石獅法院審理查明,被告陳某儲、微某長違反中國出入境管理法規,共同組織他人偷越中國國境,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根據刑法等相關規定,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程耕輪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