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顏云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萍鄉市委批準,萍鄉市紀委監委對萍鄉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顏云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顏云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偽造、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的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用地審批、稅收減免、企業辦證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顏云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萍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萍鄉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顏云紅開除黨籍處分;由萍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