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明年7月1日要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本報近日刊發這條消息后引發社會關注。雖然離“大限”還有一年多時間,但對于許多正在使用超標電動車的車主來說,卻不得不開始考慮超標電動車何去何從的問題。而對于那些正準備購買的市民來說,在掏腰包之前自然也多了份猶豫:現在買超標電動車,明年期限一到不能上路行駛,那不“廢”了?面對高懸的“限行”之劍,石獅的超標電動車市場又有哪些反應呢?近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車主的憂慮
“明年超標電動車真的會被禁止上路嗎?”看到本報的相關報道后,疑慮之余,市民小蔡不忘向在交管部門工作的朋友打聽消息。在得到確切的答復后,他不禁有些郁悶。因為他家中有兩輛超標電動車,其中一輛是春節前花四千多元錢買的,“如果明年不讓上路的話,那車子不是沒用了?”
小蔡來石獅工作六、七年了,出行經常都是騎超標電動車。在他看來,電動車是十分方便的交通工具,只要晚上充滿電,白天就可以使用,而且不用加油,一年下來可以省不少費用。他大略算了下:如果使用摩托車的話,以每個月加3次油來算,一年下來就得花一千多元,如果使用電動車的話,一年所用電量的費用估計都不要一百元,即使更換電池,一個也就兩、三百元。也正是因為此,小蔡春節后給妻子也買了一輛超標電動車。沒想到現在就看到“限行”的消息,“早知道就不買了!”
和小蔡一樣,在看到超標電動車要“限行”的消息后,市民小邱十分郁悶。他在上個月買了一輛超標電動車。“當時還有朋友勸我說買摩托車,我看摩托車比較貴,稍好點的都要七、八千元,便花三千元買了輛超標電動車,想著先騎三、四年再說。”小邱說,當時朋友提醒他說,超標電動車以后會被禁行,要么買摩托車,要么買帶腳踏板的電動車,但他覺得摩托車偏貴了些,而帶腳踏板的那種電動車速度太慢了。采訪中,小邱對于超標電動車“禁行”一事還有些不大相信,“現在街上那么多沒牌的,很多都是超標電動車,到時真的能禁止得了嗎?再說,現在那些車行里不是還照樣在賣超標電動車?”他為此也心存僥幸,認為“那么多車哪能說禁就禁?說不定到時也有辦法。”
就超標電動車將全面禁止上路的消息,記者隨機采訪了石獅的一些市民。他們大都表示已經獲知該消息,在為自己的超標電動車何去何從而犯愁的同時,有些市民開始考慮將車輛轉手賣掉,“趁現在離禁止上路期限還有一年多時間,好賣一些。”但也有一些人和小邱一樣,認為到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超標的隱患
電動車的出現,在方便人們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安全隱患問題,而這正是管理部門決定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的最主要原因。
從市公安局交管大隊,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在道路硬件條件不斷完善,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不斷提高的情況下,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得到明顯改善,交通事故發生數量逐年下降,但相形之下,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卻逐年上升。據初步統計,現在石獅的交通事故中,超過七成的事故與“兩輪”車輛有關,其中超標電動車占“大頭”。
“現在市面上的超標電動車數量很多,這些車輛動力大、速度快,在道路上行駛時和摩托車其實沒什么兩樣,但車輛的整體安全性能,比如制動性能、穩定性等方面,都遠不如摩托車來得好,也沒有像摩托車那樣定期年檢。”市交管大隊一辦案民警表示,電動車是否合標,主要看最高車速是否大于20公里/小時,不含量電池空車重量是否大于40公斤,是否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當然,超標電動車的隱患除了車身性能欠佳外,駕駛人安全意識尤其值得警惕。其介紹稱,很多人之所以選擇購買超標電動車,看中的是“不用上牌不用駕駛證”,所以很多超標電動車駕駛人都是無證駕駛,他們沒有接受駕駛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低。而且也因為沒有車牌,可以逃避電子監控的抓拍以及他人的監督,超標電動車闖紅燈、隨意掉頭、隨意橫穿等交通違法現象較為嚴重。這些也正是超標電動車交通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選擇逃逸的可能性也比較大。近兩年來,我市便發生過多起超標電動車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故,因為沒有車牌,現場有效線索極少,要偵破這類逃逸案件,警方需要花費更多精力。
超標電動車事故多發,而更大的“麻煩”在于:事故發生后往往存在“理賠難”問題。從市交管大隊及市“快處中心”,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所有摩托車在上牌或年檢時,依法都必須購買交強險,有的車主還會自行購買商業險,這給事故后的理賠提供了保障。而超標電動車都是沒有購買車輛保險,發生事故后,需要車主自掏腰包,遇到經濟能力較差的,便無錢賠付,使得受害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商家的“淡定”
就明年將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一事,記者也走訪了我市的一些銷售電動車的商家。
在石獅八七路花園城路段兩邊,記者注意到,道路兩邊有多家電動車商鋪,這些店鋪門口擺放著大量的電動車,既有帶腳踏板的合標電動車,也有超標電動車。相比之下,超標電動車的數量遠多于合標電動車。記者以購買電動車為由,與多家商鋪的店員交流時,他們都推薦記者選購超標電動車。
“明年不是要禁止這類電動車上路嗎?”記者表示有這樣的擔憂時,那些店員不以為然。一名店員聲稱“說是那樣說,到時候不一定就能禁得了。因為大家使用的電動車都是超標的,如果全部禁止的話,不就引發眾怒了?”也有店員表示,“如果擔心明年不讓上路的話,也可以選購合標的電動車。”走訪期間,記者遇到一對正在選購超標電動車的夫妻。他們看中了一款標價4100元的超標電動車,那車輛看起來,除了沒有排氣管和發動機外,外觀上和摩托車并沒有大的區別。交流中,丈夫告訴記者,他原有一輛摩托車廢棄了,想買一輛超標電動車來接送孩子。至于“明年禁行”的事情,他表示并不大清楚,但如果真要被禁的話,他覺得“現在這時候買的話確實不合適”。
走訪中,記者也采訪了一些電動車的經銷商。交流中,記者注意到,他們對于“明年禁行”的事情也顯得淡然。一經銷商告訴記者,如果真要“禁行”的話,他也有辦法應對,那就是將超標電動車換成“可上牌的”。據其介紹,現在一些超標電動車已經進入公安系統上牌“目錄”,是可以當機動車來上車牌的,但價格會比無法上牌的超標電動車每輛貴幾百元錢。另一名經銷商則表示,他關注過國內不少城市“禁超標電動車”的消息,據說“禁行”,但也仍然會有人買。不過,該經銷商也坦承,政府部門如果“嚴管”的話,對超標電動車銷售量影響肯定比較大,“只要有市場需求,工商部門又沒有禁止我們賣,生意自然還是要做的。”
切莫心存僥幸
對于一些市民、商家的僥幸心理,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想法,采訪中,相關人士表示,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是《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出來的,這是法規的硬性規定,到時肯定是會禁的,對此不要心存僥幸。而相比于其他地方,超標電動車在石獅的過渡期還是比較長的,從2014年到2017年,有四年的時間,像泉州中心市區,今年7月1日起就要開始全面禁止了。所以這時候再去購買超標電動車無疑是“自找麻煩”。
就“全面禁行”后超標電動車何去何從問題,采訪中,有市民建議應出臺相應的“補貼政策”或者“以舊換新”政策,在超標電動車禁行期限到來之前,給車主適當的補貼,讓超標電動車有個“去向”。對于市面上仍有超標電動車在售現象,有市民建議相關部門加強源頭管理,對超標電動車市場進行必要的規范、引導,以免不知情的市民購買后被禁行從而引發糾紛。
采訪中,市交管部門重申,雖然目前超標電動車處于過渡期,但車主也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對于不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的,警方將依法查處。而過渡期結束后,將參照機動車管理標準,對駕駛超標電動車者進行處罰,無證駕駛的,罰款1000元,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有摩托車駕駛證的,按機動車未懸掛號牌,對駕駛人罰款200元記12分,并查扣車輛。 (記者 林春凱通訊員 許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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