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鯉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第6號)發布。全文內容如下:
鯉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
(第6號)
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和防控需要,鯉城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就減少人員流動問題作出如下通告:
一、居民群眾自覺減少外出。除采買生活必需品、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保障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上班的人員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執行),其他人員盡量減少外出。外出時必須落實防護措施。
二、從湖北等省外重點疫情區域及經停湖北等省外重點疫情區域后進入鯉城區的人員,需在到達住處1小時內向所在社區報告,并接受醫學隔離觀察14天。
三、與第二條所列兩類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也必須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并自覺落實居家隔離觀察14天。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將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并根據情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嚴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健康檢查、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
2、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佩戴口罩且不聽勸阻的;
3、隔離期間不服從管理者、擅自外出或具有其他違反隔離要求的行為;
4、隱瞞或虛報個人信息、行程、病情,拒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的;
5、以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疫情防控人員采取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的;
6、其他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
五、快遞、外賣行業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轄區所有公共休憩場所,一律不得集聚人員開展活動。
七、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所有出租房房東及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緩出租業務。對已租住租戶,房東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八、轄區所有小區、寫字樓、辦公樓實行“封閉式”管理。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由區住建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封閉式”管理工作;無物業管理的小區由所屬社區負責“封閉式”管理工作;各單位辦公樓由單位負責“封閉式”管理工作。
九、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凡發現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十、所有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社區工作人員勸導居民群眾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各街道、區直各單位、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鼓勵舉報在家隔離未滿14天的對象外出行為,鼓勵舉報區防控指揮部未掌握的重點疫情區來鯉人員,對知情未報或違規接納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24小時舉報電話:0595-22355898。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鯉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泉州港首次出口新能源汽車組件2025-05-07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