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路更寬了,車更多了,可煩人的喇叭聲也跟著不絕于耳。昨天召開的泉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主任會議決定,今年將重點關注市區禁鳴喇叭等八件代表建議。
市人大代表鄭玉寶建議,主管部門應開展禁鳴喇叭專項整治行動。對禁鳴喇叭的易發地段、時段進行分解細化,民警可采取蹲點與流動巡邏相結合,同時處罰與教育并舉的方式。鄭玉寶代表認為,喇叭噪音不僅出現在街道上,甚至在一些小區喇叭聲都對居民產生了干擾。對于遭受噪聲污染比較嚴重的居民小區,可以參照廈門做法,安裝隔音墻、隔音窗等設施。同時在小區內產生的噪音擾民問題,物業管理公司也應該負起責任來。
市區70個點測道路噪聲
去年發布的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0年度晉江市區、南安市區、安溪縣城、永春縣城、惠安縣城和泉港區的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達一級(好),泉州市區、石獅市區和德化縣城的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為二級(較好)。”這與居民生活中的實際感受也許不盡相同。
泉州市環境監測站林站長介紹,環境公報中的交通噪聲監測每年10月份進行,根據測定方法,泉州市區被網格化劃分,選定70個點,每個點用“聲級計”監測20分鐘,再根據計算方法分析出交通噪聲的狀況。
日常的交通噪聲監測方面,泉州市環保局在田安路設置了一處感應器,市民可以在屏幕上動態地掌握實時交通噪聲狀況。林站長表示,市區局部地方汽車噪音污染比較嚴重是肯定的,治理的方法主要靠主管部門加強監管。
考慮推廣禁鳴按鈕
泉州市從2004年底實施《關于加強中心市區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劃定禁鳴喇叭區域,即“機動車進入中心市區的坪山路以西,東湖街、少林路、城北街以南,城西路以東,江濱路臨漳門至刺桐大橋下、寶洲路刺桐大橋北端至坪山路路口以北區域內(含上述路段)禁止鳴喇叭”。
同時,去年6月份開始實施《泉州市機動車污染防治規定》,專門對機動車噪聲污染防治做出規定。內容包括禁止制造、銷售或者進口超過規定的噪聲限值的機動車;禁止在禁鳴區域內鳴喇叭,禁止在學校周邊路段鳴喇叭等。
規定存在已久,然而泉州市交警支隊人士表示,查處市區亂鳴喇叭受警力限制和取證困難等因素的制約,很大程度上要靠駕駛員自覺執行。他建議,泉州不妨效仿廈門,在購入新車、汽車維修等環節,在汽車上安裝禁鳴喇叭按鈕。這種按鈕啟動時可以使喇叭不能發聲,先在出租車、公交車和公務用車上推廣,再逐步推廣到私家車上。(本網記者吳月芳 黃啟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