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治規矩包括哪些
“政治規矩”確是一個新詞,也是理解當下中國政治思路的一個關鍵詞。
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問題背景。而作為總書記,習近平為什么要提出遵守政治規矩呢?無疑,是因為黨內存在不遵守政治規矩的表現。
重拳出擊
大巢作(新華社發)在近日出版的《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中,習近平對于“不守政治規矩”的現象有所總結。
比如,在原則立場上,不守規矩主要體現為不能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搖擺”,“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甚至是“對中央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口無遮攔,毫無顧忌”。
又比如,在黨內團結方面,不守規矩的主要體現,是“團團伙伙”、小山頭、小圈子、宗派主義。2013年和2014年,習近平兩次在不同場合表示,黨的干部來自五湖四海,不能借著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等場合,搞小圈子、拉幫結派、稱兄道弟,“宗派主義必須處理,山頭主義必須鏟除”。
為什么?因為這涉及到全黨的“團結統一”。山頭主義和宗派主義的出現,本質上就是“黨內有黨”,不僅可能在上情下達、方針執行上打折扣、搞對抗,甚至可能形成“門客、門宦、門附”的封建人身依附關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種抱團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攜的利益交換關系,使政治“潛規則”大行其道,破壞黨的風氣和統一。
習近平反復論及的另外一個規矩,就是“組織”的重要性。要有組織、體現組織,就要體現程序意識。
作為黨員,組織性體現在哪里?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遵循組織程序、聽從組織安排、重大事項向組織請示報告。習近平批評道,現在許多干部沒有程序意識,“邁過鍋臺上炕”,或者是做先斬后奏的“事后諸葛亮”。
這種情況,主要體現為“組織意識淡漠、不向組織請示報告”,比如子女在國外定居、個人有幾本因私護照、隨意外出不報告、個人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不報告等。而這些,往往也是干部出問題的苗頭,在近年來落馬的官員中屢見不鮮。
政治意識不強、組織意識不強,一個干部就不免目中無人、心中無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邊人、擅權干政、干預選人用人、打招呼說情等問題。這都是不守規矩的表現。
可以說,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規矩,其本質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重塑黨組織的紀律性和約束力,凈化黨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