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官博稱為防止火災事故勸離無關人員,但020951號警察卻在現場抽煙
記者楊清竹眼袋、脖子、手上都留下傷痕
閩南網1月16日訊 昨天上午10時30分許,廈蓉高速龍巖往漳州方向和溪出口附近,8車先后碰撞,造成1死3傷。當時,本報記者前往采訪,遇到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警號020951的警察突然從后面擰起本報攝影記者楊清竹的左手,掐住脖子,推向一輛警車,其間,還有人搶相機未果。這一系列行為造成楊清竹嘴巴流血,左眼袋、手上、脖子都留下傷痕。
隨后,本報文字記者蘇禹成質問,并發微博求助,引起網友關注。截至昨晚10時,微博已被轉發3000余次。昨天,福建省公安廳官方微博@福建警方回應稱,現場多車漏油,為防止火災事故等,勸離記者,但對記者動粗的警號為020951的警察就在現場抽煙。而官博還說從安全性和緊急性考慮,民警駕警車欲送記者離開現場,那么為何要扭手掐脖子,強行往警車里塞。
目前,@福建警方和漳州高速交警支隊支隊長施能強,已向受傷記者致歉。施能強表示,將在內部展開調查,如核實,將嚴肅處理當事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