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嚴格規范人事考試的各項流程,特別是考試組織工作人員的回避制度。昨日,省公務員局就《福建省人事考試工作人員防止利益沖突廉潔從政行為規范》向公眾征求意見,如果工作人員三代以內的直旁系親屬參加考試,都必須提前主動報告。同時,還對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
征求意見時間為即日起到11月16日,各界人士可登錄福建人事人才網(www.fjrs.gov.cn)查詢征求意見稿原文,并提交意見。
四種情況工作人員須報告
省公務員局表示,目前,我省各類人事考試眾多,諸如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考、公務員遴選考試、機關內部競爭上崗考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等,要求考試組織工作人員必須廉潔從政,防止各種利益沖突帶來不公正的行為。因而,我省此次制訂的《規范》旨在杜絕從事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的個人利益與公職身份所代表或維護的公共利益兩者之間發生矛盾和沖突。
按照規定,人事考試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有關報告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利益沖突,存在以下情形的,在參加有關考試工作之前,應當主動報告:本人擬參加有關人事考試的;本人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本人三年內參加過有關考試培訓活動、參加過有關考試書籍、資料編寫工作的;其他需要報告的情形。
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沒有參加有關考試工作,但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近姻親或需要報告的其他關系人報名參加本單位及其直屬上下級部門組織有關人事考試的,應當主動報告。
招考條件不得“量身定做”
征求意見稿還對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為維護考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不準有以下7種行為,并要求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帶頭遵守。7種行為包括: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接受考生及其親屬的財物、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接受可能影響工作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向相關部門及其人員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條子、指定、強令等方式,為自己或親朋好友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在工作中,為親朋好友或特定關系人“量身定做”,設置特定崗位招考條件;在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為自己或親朋好友或特定關系人牟取私利;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部信息,為自己或親朋好友或特定關系人提供方便;有其他以權謀私,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
違規考生將根據實際作處理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今后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在有關考試公告和單位門戶網中公布申訴舉報電
話,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申訴、舉報和利益沖突回避申請。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辦事流程,及時受理人事考試中的群眾申訴舉報,對涉及面廣、爭議性大的問題要履行集體研究程序。同時,建立群眾申訴舉報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做好群眾申訴舉報受理工作。
今后,我省相關部門也將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及時查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違反規定涉及的考試結果,應當根據造成的實際影響,按照管理權限,酌情作出重新實施相關工作環節,或取消或維持原結果的處理。
違反規定,屬于考試組織管理機構人員的,由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及產生的后果,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取消其從事有關考試工作的資格;給予直接責任人及相關負責人批評教育、效能告誡,或者按照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屬于考試組織管理機構以外人員的,由組織考試的組織管理機構書面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建議其參照上述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另外,省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人事考試工作人員違反本規范及其處理情況,并建立人事考試工作不良記錄登記、查詢平臺,對在工作中違反防止利益沖突、廉潔從政有關制度的人員名單及其違法違紀情況,進行實時登記,為有關單位開展人事考試、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和干部任用等工作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