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遲發的報道:關于莆永高速8·26沖突事件的追蹤調查
這是一篇遲發的追蹤報道。本應該在29日本報刊發,卻因為尊重了泉州相關部門的招呼,緩發了此稿。
可是,昨日同城媒體泉州晚報、東南早報以及泉州網,同時刊發了題為《莆永高速承包糾紛引發沖突》、副標為“討薪被打系誤傳,相關調查正在進行”的“通稿”,文中指“28日的《海峽都市報》(閩南版)以‘7位農民工永春討薪被百多人圍毆住處被洗劫’為題,引用單一信息來源進行報道。”
事實上,27日,本報記者就對糾紛雙方、公安部門和工程主管部門進行了三方采訪,但當事方之一的中鐵十一局第四工程公司總經理余先江、副總經理林國先(音)等4名相關人員的手機要么未接,要么關機,要么稱“打錯”,故第一天沒法與該公司聯系上。實際上,是重要當事方拒絕了本報采訪,失去了為這個事件進行解釋的機會。
28日,本報記者采訪了泉州市交通委主任劉志平、永春縣相關領導、項目部書記鄭道兵等有關人員,得出結論:該沖突事件為討薪背后存在著工程承包糾紛。這一點與“通稿”一文調查的結論,主體事實一致。如果29日,這篇追蹤報道能夠刊發,就是一篇客觀平衡的完整報道。
綜上兩天多方采訪,本報并非“引用單一信息來源進行報道”,而是嚴格按照糾紛報道需“雙方說話”乃至“多方說話”的采訪程序進行。
28日晚,有關部門負責人與本報負責人溝通。就本報28日A3版《討薪遇“鴻門宴”7農民工受傷》一文,希望從維穩角度出發,暫不追蹤報道這個糾紛導致的暴力打人事件,因為背景復雜,待調查結果出來會給包括本報在內的媒體一個“通稿”。作為一家有社會責任和媒體良知的都市報,我們尊重其決定,緩發了已經采寫成稿的本篇追蹤報道。
之后,本報沒有等到調查結論的“通稿”,卻等到了刊發在本地媒體上,指海峽都市報(閩南版)“引用單一消息來源”的“通稿”。
因此,今天刊發的,是一篇不該遲發的追蹤報道!在這里也向廣大讀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