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在三明市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6年10月19日起,在三明市區(含梅列、三元兩區)范圍內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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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明市區(含梅列、三元兩區)的不動產登記工作由三明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實施,三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具體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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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業務受理范圍包括:
集體土地所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等建(構)筑物所有權、森林及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以及其他登記的日常事務工作。
其中,森林及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暫由梅列、三元兩區林業局繼續辦理。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有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暫由三明市農業局辦理;過渡期結束后,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業務,具體時間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