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車主羅先生向東南網三明站(0598-8211997)反映,稱三明市梅列交警工作人員開罰單時寫錯了車牌號,把他人的車輛違章記錄,記在了他自己的車上,導致他的車輛無法進行年檢。
交警開罰單時寫錯了車牌號
羅先生1月28日到永安交警大隊進行機動車年審時,發現自己的車輛在2015年11月10日有一個交通違法記錄。羅先生查看違章記錄看到,系統違法信息顯示,違法行為為“違法禁令標示指示”,違法地點在梅列工業北路,被扣“3分”,罰款“150元”。羅先生注意到,被拍照的違法亂停的車輛,是一輛車牌號尾號為“327”的轎車,而自己的車牌尾號為“372”。通過查詢,羅先生發現在違法詳細信息,號牌號碼一欄記錄的是自己車輛的車牌號。
交警的記錄出現了烏龍,別人的交通違法信息安在了羅先生的車上。羅先生說,1月29日是他的轎車年審的最后一天,因為這個違章記錄,他的車年審只能拖延了。 羅先生告訴記者,永安市交警工作人員回復他最快將在一周內處理好該事件,除去非工作日時間,也有可能更久。對于處理的具體時間,他沒有得到回復。
對此,三明市交警指揮中心違章處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由于人工錄入出現錯誤,羅先生的罰單已經上報,目前審批還需要時間。記錄清除后,羅先生在其他年審其他手續都辦理好的情況,蓋章就可以辦理好年審。 東南網記者了解到,因為系統記錄出現的違章錯誤記錄,不會影響車主的扣分罰款,車主提供相關的材料,可申請消除記錄。相關部門建議,大家應盡量提早進行年審,以免發生意外情況導致拖審。(記者 肖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