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3日訊 三明市梅列區經濟貿易局原黨委書記談某某,現年51歲,大專文化。其利用與“老領導”的密切關系,為一家企業打招呼、說好話,謀取利益,并收受該企業送的6.5萬元。近日,三明市梅列區法院以談某某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海都記者 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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