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5日訊昨日,記者從莆田城廂區檢察院獲悉,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原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刑偵大隊教導員黃一輝受賄一案,城廂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一輝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
經審理,黃一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8000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又訊記者昨從莆田反腐倡廉網獲悉,城廂區華亭第二中心小學校長蔡國柱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海都記者陳盛鐘 李偉強 通訊員黃超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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