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30日訊今年4月17日凌晨,莆田男子宋某一身酒氣回到家中,發現同居女友陳某竟在用手機跟其他男人發短信聊天,宋某心中不快,粗聲粗氣地質問女友。而女友陳某看宋某此時已經半醉,便沒有做出解釋。宋某懷疑女友出軌,于是借著酒勁一拳擊中陳某頭部,將其打倒在地,接著又用腳猛踹陳某的胸部、腰部等處,造成陳某頭部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右側胸部血氣胸、右胸第2、5、7、11肋骨骨折、腹部脾臟包膜下血腫等。經鑒定,陳某的人體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日前,莆田市荔城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海都記者林養東 通訊員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