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3日訊這幾天,家住城廂區鐵嶺村的林先生剛給自家的幾棵桃樹噴灑了農藥,為了防止有人誤食噴藥的果實,他還特地在樹上懸掛了警示牌。但隨后,有人告訴他,即使用了警示牌,如果有人偷采果實食用后中毒,他仍要承擔民事或者刑事責任,這讓林先生很是苦惱。
不噴藥擔心蟲 噴了藥卻坐立不安
福建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林先生的幾棵桃樹種在一條通往附近幾個村子的公路旁,樹上結著一些小果實,在桃樹間的顯眼空地上,立著一塊寫有“桃樹已噴農藥”的警示牌。
林先生說,他家的桃樹一般6月底、7月初果實才會成熟,由于擔心受病蟲害侵襲,每年都是這個時候給桃樹噴農藥。由于果樹種在路邊,過去也常發生果實被人偷摘的情況。為了防止有人誤食噴藥的毒果,他特地在果林里立了警示牌。
林先生說,最近一位朋友提醒他,即便設了警示牌,如果有人偷吃果實中毒,他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聽了朋友的話后,我開始坐立不安。”林先生說,每天經過桃樹旁公路的人很多,其中有不少是鄰村的小孩。眼下孩子就快放暑假了,如果有哪個淘氣的孩子,偷偷摘了噴藥的果實吃下,發生中毒的情況就麻煩了。這幾天,他干完活后,總要在這幾棵噴了藥的果樹旁逗留一陣子,就怕有人偷吃了樹上的果實。
律師說法:須盡謹慎義務 果農才能免責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師表示,果農對自己的果樹噴藥滅蟲害,本來無可厚非,但果樹如種在開放空間,則會對不特定人群產生危險,如果有人因所噴藥物的毒性身體受到傷害,或誤食毒果中毒,則果農就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王律師說,因此,果農在對果樹噴藥時,要盡到謹慎義務,如在果樹旁設立警示牌,用隔離物將果樹圍起,并派人守護噴藥果樹等。如果已采取相關保護措施,仍有人故意食用噴藥果實,果農則可免除或減輕相關責任。(海都記者蔡學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