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莆田市國土資源局了解到,莆田市清理整治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印發(fā)《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鼓勵市民對正在發(fā)生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兩違”)行為進行舉報,并對舉報人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元。
《辦法》規(guī)定,舉報的“兩違”事件需經(jīng)市治違辦或縣(區(qū)、管委會)治違辦核查屬實,才能給予獎勵,從事“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各級各部門公職人員不享受此項獎勵。舉報人就同一違法行為分別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管理部門舉報的,只能獲得一次獎勵;同一違法行為被多人多次舉報且內(nèi)容相同的,獎勵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時間為準。
莆田市治違辦將根據(jù)舉報線索進行核查認定,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按下列獎勵標準給予獎勵:一層以下的每宗獎勵1000元;一層以上(含一層)每宗獎勵500元;重大“兩違”案件的(基本農(nóng)田5畝以上,其他土地10畝以上的),獎勵可適當提高,但每宗最高不超過2000元。市治違辦將在舉報案件查實處理結(jié)案后7天內(nèi),通知舉報人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 李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