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獲悉,為了進一步推動“垃圾不落地”行動的深入開展,助力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該局出臺了新措施。
據了解,我市在荔城、城廂、涵江、秀嶼等4個區的7個街道辦、2個鎮(西天尾、笏石)開展“垃圾不落地”行動,要求活動范圍內的市民做到定時定點投放垃圾到容器中,杜絕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亂倒污水、亂扔煙頭紙屑、向車窗外拋灑雜物等不文明行為。
對于亂扔垃圾處罰具體措施為:公務車輛、公職人員亂扔垃圾等違規違章情況與文明單位考評成績、創城績效考評成績掛鉤,與個人文明單位獎金、創城績效獎金掛鉤。中小學生亂扔垃圾等違規違章情況與文明學??荚u成績掛鉤。被發現有垃圾亂扔亂倒的,對所在區每處扣款1000元;所在區對垃圾亂扔亂倒涉及的街道、社區、學校、企業進行相應的扣款。對行車記錄儀及相機拍攝的車輛亂扔垃圾的視頻或圖片將轉交給我市交警部門按照交通法規進行處罰。
同時,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莆田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對沿街商鋪“門前三包”不簽訂、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并且限期內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的罰款;對隨意傾倒、拋灑、堆放生活垃圾的,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的罰款。(記者 吳偉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