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版的《平潭綜合實驗區危緊房改造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出臺,同時廢止2014年和2015年版本的實施方案。方案布置的主要目標是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危緊房改造建設任務,而后再進入常態化改造建設和管理。
改造建設對象 應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危緊房改造建設的對象分為危房戶和緊房戶,危房戶是指戶籍在本村(居)并長期居住本村(居),且經認定屬整棟D級危房的對象;緊房戶是指戶籍在本村(居)并長期居住本村(居),人均居住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對象。其中,危房戶、緊房戶中符合“一戶一宅”且其居所為唯一居所的對象優先。
除上述外,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都不得實施危緊房改造建設:一是將原住宅或宅基地轉讓、贈與的;二是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規定;三是其他與法律法規及區縣相關政策、規定不符的情形。
危緊房改擴建 面積層數高度均有要求
改造方式分為加固修繕、提前收儲、危房改建、危緊房改擴建。加固修繕是指保持房屋原來規模結構不變,對局部受損的墻體、承重結構、屋面等主體構件進行拆換或加固。石板條居申請加固修繕的,允許將石板條樓板改換成水泥混凝土樓板或將屋面改換成瓦屋面。但用戶要提供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或作出房屋安全書面承話。
危房戶申請加固修繕,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報區清違辦備案,所在鄉鎮負責監管,區綜合執法局負責督查。
要注意的是,符合危房改建的用戶必須按照城區和村莊規劃要求,進行原址等建筑面積改建。在危緊房改擴建方面,要按照建筑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建筑層數不得超過3層、總高度不超過10米(不含坡屋面)的標準進行原址改擴建。
按照規定,危緊房改造建設要按規劃部門出臺的《平潭綜合實驗區傳統民居研究及通用圖則》進行設計,延續平潭傳統石頭居建筑風貌。對于確實有經濟困難的危緊房改造建設對象可暫緩外墻裝修,嚴禁不按設計擅自調整裝修風格。
其中,緊房戶申報加層建設的,要提供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或作出房屋安全書面承話。加層的層數不得超過一層,總層數不得超過三層。
房屋位置不同 改造方式也有不同
在區域劃分上有不同的改造方式。位于自貿區、水源保護區、海壇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近期項目規劃區,舊城關老街區文化(文物)保護區等不宜改建區內的危房,采取提前收儲或加固修繕的改造方式。
舊城關規劃區(不含老街區文化文物保護區)內的危房,采取加固修繕或提前收儲;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按路巷規劃退線后原址等建筑面積進行改造。
傳統村落保護區內的危房,采取加固修繕、提前收儲或按照傳統村落保護規劃要求實施改造。其他區域的危房、緊房,采取加固修結、提前收儲或按鎮村規劃實施改擴建。不宜改建區、舊城關規劃區、傳統村落保護區等區域由區規劃局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