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僥幸心理,張某酒后駕駛重型貨車回家,不料遇民警檢查,不僅被吊銷駕駛證及禁駕十年,還要擔負相應的刑事責任。4月28日,浦城的張某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4月4日,張某與朋友傅某駕駛一裝載生豬的重型貨車從建甌市前往浙江省義烏市,到達浙江江山市時,張某應朋友邀請參加聚會,老朋友相見飲酒敘舊,當晚醉倒在朋友家中。次日10時,張某早餐期間又喝了兩瓶啤酒,之后乘坐傅某的車從江山市返回建甌市,途經浙江入閩關口時,張某自認為酒勁已過且馬上到家不會被查,便提議由自己駕駛,不料卻遇民警例行檢查。經鑒定,張某屬醉酒駕駛。(黃靜 陳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