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寧德市政府同意,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寧德市排污權儲備出讓和收入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了寧德市排污權儲備管理權限、出讓對象、出讓原則、出讓順序、出讓價格和方式以及出讓收入使用管理,將對寧德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起到規范指導作用。
《通知》規定,全市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通過破產、關停、淘汰、取締的,并經國家環保部減排核查核算確認形成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儲備排污權和貴岐山污水處理廠減排形成的排污權由市政府統籌使用。各縣(市、區)實施城鎮生活等集中式污水處理形成的儲備排污權及2015年7月1日后各縣(市、區)政府自行收儲的儲備排污權,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統籌使用。儲備排污權主要用于服務寧德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產業轉型升級優質、重大發展建設項目,重點保障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同時兼顧小微企業。儲備排污權出讓形成的收入專款用于排污權儲備和管理、排污權監管能力建設、交易平臺建設維護以及相關技術研究、污染減排等項目,并對寧德市示范性、支撐性污染減排項目以及主要流域上游的污染減排項目予以傾斜。
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通知》的印發執行將規范寧德市排污權儲備出讓和收入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儲備排污權的調節平衡保障作用,服務寧德市優質、重大發展建設項目順利落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寧德市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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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加快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改革
9家企業購買到排污權
記者從寧德市環保局獲悉,今年以來,寧德市將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試點項目,指導9家企業通過福建海峽股權交易中心交易平臺購買到排污權,合計交易金額達448.5萬元,在服務項目落地建設的同時,還有效增強了企業環境有價意識,推進企業環保主體責任的落實。
據介紹,寧德市制定印發了《寧德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指導思想、工作依據、工作計劃、工作要求和線路圖,規范指導試點工作開展。并組織對全行業開展初始排污權確權工作,初步完成全市試點和非試點50家企業的確權材料的編寫,進一步梳理確認了企業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同時,初步建立排污權儲備數據庫,對“十二五”以來國家核定的9家生活污水處理廠減排項目和已淘汰關閉企業的排污權納入政府儲備。此外,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報請市委市政府同意,下放了市級行政審批項目排污許可證核發權限,方便了企業排污許可證辦理和項目所在地環保局的日常監督管理。還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寧德分行制定出臺關于推動排污權抵押貸款等金融政策,指導服務排污權購買企業進行排污權抵押貸款,促進排污權金融工具的發揮。(記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