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8日訊 近日,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輪奸案,3名男子分別付了10元給一名智障女后,與她發生性關系。法院一審判決,因犯強奸罪,三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十年三個月不等刑期。
2014年10月26日下午,黃某在永定縣小溪壩頭看到一智障女小花(化名),邀她坐上了自己的摩托車,并載到吳某的養殖場。恰逢吳某和劉某在養殖場內喝酒,三人就拉著小花也一起喝。
酒足飯飽之后,三人每人付了10元錢給小花,輪流與她發生性關系。
之后,小花的父母發現女兒胸前有一處淤青,便與鄰居胡某說了此事。胡某為了避免以后有人再欺負小花便報了警。經鑒定,小花患有中度精神發育遲滯,被評定為無性防衛能力。(海都記者 簡偉雄 通訊員 陳立烽 張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