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網友供圖
快速路上車輛出現故障靠邊停下,司機下車要設警示牌時,遭后方大巴撞擊,送醫搶救無效死亡。11日,這起事故發生在三環路國貨互通馬尾往遠洋路出口方向。昨日,涉事運輸公司表示,會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責任。
下車處理爆胎
慘被大巴撞死
劉女士的兒子剛上初中,丈夫是一所中學的總務主任。11日中午,她接到丈夫高先生打來的電話,說他和兒子正從學校開車回家。然而她左等右等,卻等來不幸的消息。
事發三環路國貨互通馬尾往遠洋路出口方向匝道附近。高先生當時雙腿受到重創,半邊臉血肉模糊,已經沒有了意識。
劉女士的兒子告訴交警,父親開車途中發現左后輪爆裂,就將車停在應急區域。按下雙閃燈后,父親表示要下車拿三角警示牌,結果被后方大巴撞上。
經過數小時搶救,高先生仍然不幸身亡。
運輸公司表示
根據調查擔責
肇事大巴屬于福建省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樂分公司,起訖站點為長樂客運站至福州汽車南站。
昨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張先生告訴記者,事發11日11時53分。當事司機鄭某的手機通話記錄顯示,11時54分撥打了120急救電話,11時56分撥打了110報警電話。鄭某的處置是符合規范的。鄭某還與一名熱心乘客下車,給傷者撐傘遮陽、用衣物遮蓋流血的傷口等。
“傷員傷勢比較重,在那種情況下,司機能采取的急救措施有限,只能等待醫護人員到來。”張先生說,事發后大巴車門受損,為了避免發生二次交通事故,司機又破拆車門,疏散大巴上的乘客。最后,司機還陪死者家屬到醫院辦手續。
張先生還說:“公司計劃跟交警一同上門看望家屬,并依據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報告,承擔責任。”
記者聯系了當日參與救援的女乘客。據她介紹,她坐在大巴中部,并沒有看到事故是如何發生的。發現有人被撞后,她立即和司機敲碎玻璃爬出車救人。“司機幫忙撐傘,也立即打了電話,我聽到他在向對方描述事發地點。”
警方調取視頻
正在劃分責任
通過查看現場照片發現,事發地僅有兩個車道,最右側還有50厘米左右寬的區域,當時死者所駕的車半邊停在該區域內。交警人士表示,如果車輛出現故障或遇到緊急情況,該區域是允許臨時停車的,但必須在安全范圍內擺放警示牌。目前,交警部門已調取視頻資料,有關此次事故的責任劃分正在認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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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車故障 不可私自拖拽車
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在遇到車輛故障時,駕駛員要觀察好周圍情況,提前開啟轉向燈,駛離行車道,按規定停在緊急停車帶或右側路肩上,禁止在行車道上停車。停車后,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駕乘人員要從右側車門下車,并在后方15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如在夜間,設置三角警示牌的安全距離應擴大至200米至250米范圍內。如遇雨霧天氣,還應開啟示廓燈和尾燈。
交警還提醒駕駛員: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拽牽引。”司機可撥打道路救援電話或報警,禁止一切私自拖拽行為。(記者 陳若凡 實習生 傅亦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