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電商與酒企博弈
“事實上,1919針對飛天茅臺實行強制搭售是一種變相的加價行為。低價銷售和高價出貨都是茅臺不允許的,低價是一種赤裸裸的挑釁,而利用搭售的方式高價賣酒則相對隱蔽。從1919此舉也可看出,傳統酒企與酒類垂直電商之間的博弈,正在從臺前向幕后轉移。”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稱。
曾經,由于1919以超低價格銷售飛天茅臺實現線上引流,希望通過讓利于買家來刺激消費,對酒企線下價格體系帶來的巨大沖擊,致使茅臺與1919之間關系一度非常緊張。早在2014年,茅臺就曾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1919涉嫌低價傾銷53度飛天茅臺,并于同年11月發布聲明否認與1919、購酒網、中酒網等酒類電商存在合作關系。直至去年7月,茅臺才與1919冰釋前嫌,達成戰略合作。并在常規性產品合作方面形成共識,1919表示將尊重茅臺的常規流通性產品的價格體系。
業內人士指出,今年以來1919也始終對外宣稱,“茅臺缺貨也不漲價”的立場,積極擁護廠家定價規則。但背后卻實行強制搭售,變相加價售酒,可能會失去廠家的信任。
而蔡學飛則認為,茅臺面對1919強制搭售的情況,也不排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可能。當下市場中,茅臺直控經銷商貨源嚴重緊缺,但不可控的終端渠道卻在高價賣酒,這間接地反映出飛天茅臺在銷售市場中的價格主導權仍在終端渠道商手中。茅臺在控價方面雖然立場明確,動作頻頻,但想完全掌控飛天茅臺的市場價格,仍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當然,從企業運營角度上看,強制搭售產品屬于違法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1919針對飛天茅臺實行強制搭售的行為,會對消費者和經銷商利益形成一定傷害,建議垂直電商平臺應加強自律,同時茅臺還是應該繼續加碼對銷售渠道的價格管控。(北京商報記者 肖瑋 武媛媛/文 宋媛媛/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