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回應:審批完成于“叫停”前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2016年7月,云南省曾針對中小水電資源開發利用做了嚴格的限制,原則上不再開發建設25萬千瓦以下的中小水電站。此外還規定,已經核準但2年內尚未開工建設的中小水電站,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有網友質疑,裝機容量僅為11.3萬千瓦的回龍山水電站是否違背了此前云南省的規定。對此,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回龍山水電站于2012年8月13日取得《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西雙版納州小黑江回龍山水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文件》,各項手續均于2012年8月前辦理齊備,項目開工手續齊全,合法合規。針對部分網友擔心的修建電站后可能影響當地珍稀野生魚類生存的問題,他詢問施工方后了解到,根據《小黑江回龍山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復文件的要求,水電站建設需落實下泄生態流量保證、魚類棲息地保護、漁政管理、魚類增殖放流站建設、集運魚過壩設施建設、人工模擬產卵場等措施,這些措施都在落實之中。
他表示,現階段,施工方采取了預設生態流量孔的方式滿足生態流量要求。對于為何2016年云南省發布限制小水電項目的文件后施工仍在進行的問題,他表示將詳細詢問相關部門后才能給出回應。(記者 屈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