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就近2個月的涉旅案件查處情況及公眾關注問題做通報。
為重塑旅游大省形象,促進旅游產業升級轉型,云南省自今年4月15日開始施行《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對“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消費、欺詐銷售、辱罵游客等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主任余繁認為,整治成效明顯,但近2個月,一些老問題、新情況仍有發生。“2個月以來,全省共查處涉旅案件185起,行政處罰罰款267.3萬元。處罰旅行社21家,處罰旅游從業人員24人。”
11月11日,麗江市古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媒體曝光的“刷單客棧”古城區私奔度假客棧、古城區良辰美景客棧分別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于某某(古城區私奔度假客棧負責人)自2016年6月起,李某某(古城區良辰美景客棧負責人)自2016年4月起,分別使用“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和“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的名稱在美團網開展客房銷售。通過網絡刷單、刪除差評等方式提升客棧在美團網上的排名,用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方式誤導消費者,獲得網絡訂單,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屬于用網絡刷單的方法,對客棧服務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且因當事人行為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麗江市古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于某某(古城區私奔度假客棧負責人)、李某某(古城區良辰美景客棧負責人)分別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虛假宣傳行為。
針對客棧虛假宣傳、不誠信、不正當競爭的新問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李晗表示,將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查處力度,“一要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和電商平臺的監督檢查;二是要把網絡經營企業納入國家企業經營信息公示系統,真正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三要加大對‘刷單炒信’企業的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處罰200萬元人民幣,吊銷營業執照。”(何易澤)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