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2月11日電 記者從浙江省紀委有關部門獲悉,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準,中共浙江省紀委對寧波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洪嘉祥(正廳級)和嘉興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長李浩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洪嘉祥和李浩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與他人通奸。李浩還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洪嘉祥、李浩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浙江省紀委審議并報浙江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洪嘉祥、李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將兩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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