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結果今日公布。不出意外的話,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將于8時許送達呼格父母手中。1996年6月10日,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槍決,距離案發只有62天。而在次子去世6762天之后,呼格的父母終于等來了一份代表正義的判決。
呼格父母相信等到的將是一個好結果。他們甚至已盤算好了,等裁判文書下來,擇個吉日,為兒子選塊墓地,豎起新的墓碑。這次,要刻上他的生卒年月。針對輿論普遍關注的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問題,呼格父母態度理性,母親尚愛云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強調:“我們不會硬去要求什么。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根據法律,哪個環節犯了錯誤,該誰承擔的,誰要去承擔。”
家里僅保存了呼格吉勒圖10張照片
大哥昭力格圖前往弟弟的墳頭,通知呼格“再審”的消息
家屬心情復雜
“第25天了。”不需思索,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能清楚說出案件啟動再審的日期。
疑似真兇趙志紅落網次年,即2006年,呼格吉勒圖案啟動復查程序,但此后很長時間陷入原地踏步。李三仁夫婦持續上訪9年。其間,多家媒體報道呼格吉勒圖案。
今年10月30日,有媒體從內蒙古政法系統知情人士處獲悉,該案11月將啟動重審程序。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布此案進入再審程序。12月13日,內蒙古高院通過官方微博宣布,再審結果將于12月15日送達家屬,并將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該案的裁判結果。
昨日上午,對即將到來的再審結果,李三仁稱仍然心里沒數兒,但這些日子確實過得踏實一些。此前,代理律師告訴家屬,他們通過查閱案卷,并未發現證明呼格吉勒圖作案的證據。更直白地說,這個案子當年判錯了。
“想起來我心里還是痛。”尚愛云面部浮腫,眼睛紅著。剛向到訪記者講述完兒子的遭遇,她又一次忍不住抹眼淚,感慨呼格被執行死刑18年來的煎熬。她憶及,老兩口在家看電視時,遇到刑訊逼供的劇情,老伴兒都會表現煩躁,“看這些干啥?趕緊過吧。”尚愛云能感覺到,李三仁是想起自己孩子可能遭受的痛苦。她喃喃自語:“從報案被抓到執行死刑,不敢想象兒子承受的思想壓力有多大,當時是多么絕望。”
盡管篤定兒子蒙受冤屈,這家人始終按照法律程序上訪,他們多次強調,要相信法律。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最大的心愿,就是還兒子一個清白,讓他九泉之下能夠瞑目。
對于等了9年的判決書,尚愛云感情很復雜,“這份文書讓別人知道我兒子是冤枉了,但冤案給我們這個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的。晚上閉不了眼,一想起兒子承受過的痛苦,這心里的傷口就愈合不了。”
內心傷口同樣無法愈合的,還有“4·9”案受害女青年楊某的家屬。本報此前報道,他們對18年來呼格吉勒圖案件的峰回路轉、幾度波折全然不知情。他們的信息,還停留在18年前—“人(被)崩了”。楊某76歲的老母親,至今仍不知道女兒被害的消息,全家人把這個秘密守了18年,對其謊稱女兒在飯店打工時跟人跑了。
楊家人在今年11月才得知,案件另有“真兇”。“相信法律能給我妹妹一個公道。他(趙志紅)要是兇手,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楊某的姐姐此前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內蒙古高院公布再審結果,也意味著當年的“4·9”殺人案真兇尚未服法。受害者家人已經不愿意再談論此事,不想再觸及原來的傷疤。遠在烏蘭察布農村老家的楊某大哥,接電話時曾猶豫了幾秒,最終他嘆了口氣,只嘟囔了一句:“我們不想再關注這個事兒。”對他們而言,人死不能復生,其他已無意義。
追責依照法律程序
呼格吉勒圖案再審以書面審理,不公開的程序近來也引發社會關注。
代理人王振宇律師透露,盡管為合議庭書面審理,但在每一步程序上,內蒙古高院都會同他們提前溝通,雙方一直保持電話聯系,不過關于案情本身溝通不多。不久前,負責此案的一名法官還在高院加班,問他是否能夠過來,當面溝通。由于當時在辦另一案件無法抽身,王律師承諾書面辯護意見會寫得盡量詳細。
王振宇律師此前提出調閱趙志紅案相關卷宗,后被告知,內蒙古高院經過合議庭合議,認為沒有必要把趙志紅案的證據拿到本案中來。
在宣布啟動重審時,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曾表示,法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審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的,依法應當予以排除”。至于具體是哪些問題,經過再審合議庭審理后,將在再審裁判文書中一一列明。是否冤錯案只有依法作出再審判決后,才能有定論。
如有定論,則追責會成為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尚愛云夫婦強調:“我們不想硬要把哪一名辦案人員怎么樣,而是希望依照法律程序,誰該承擔什么責任,誰就要承擔。錯了就是錯了。”
王振宇律師稱,按規定,是否需追責,要對冤錯案造成的原因進行全案審查。審核相關辦案材料、查閱卷宗、調查當時情況。如辦案人員確有責任,啟動追責程序并不難,但關鍵要看原因。具體到本案,王振宇律師表示不便多加評論:“我只能說,通過閱卷,我對辦案過程有一些發現,對案情如何產生,我有自己的感覺。如果司法機關愿意了解這些情況,我愿意去跟他們交流。”
反思冤案避免“新傷”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說,他們不光要為兒子討一個清白,也希望還法律一個公正,期待這起案件能對后來的辦案人員起到警示作用。
王振宇律師認為,呼格吉勒圖案等冤假錯案的出現,不光是對司法公正的傷害,其實也是全社會的一個傷疤。因此,如何撫平傷疤是一個值得反思的問題。
在王振宇看來,呼格吉勒圖案應該成為司法領域的一個標桿。大家把這個案件記住,才能避免新的傷疤產生。產生冤假錯案既有人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需要不斷提升,司法制度也需要繼續完善。一些刑事政策需要反省,比如重大命案必破等口號以及對破案率的指標考核等體系,都可能會引發辦案人員造成冤假錯案的沖動。
對于今天上午就能拿到的再審裁決書,呼格吉勒圖的大哥已有安排。他說,會把這份法律文書在弟弟墳前點燃,紙灰會把清白帶給九泉之下的弟弟。此前的再審通知文書,他也是通過這種方式,留在呼格吉勒圖的墳前。
有消息稱,埋葬18歲青年的那片白樺林,或已列入征地范圍。家人盤算著,等判決結果下來,給呼格吉勒圖買個公墓。
無數次與尚愛云伏墳而泣的畫面一同進入媒體鏡頭的,是呼格吉勒圖的墓碑。上面只用油漆寫著他的名字,沒有生卒年月。母親尚愛云曾提及,當年兒子被執行死刑,大家都絕望至極,沒心思挑選墓地便匆匆安葬。那塊墓碑不是石料,而是水泥做的。呼格吉勒圖的大哥稱,等判決結果下來,家人準備擇吉日為弟弟遷墳。
尚愛云曾說,要豎起一塊新的墓碑,這次會寫上呼格吉勒圖的生卒年月。
呼格案回顧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廁內。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6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核準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槍決,距離案發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強奸、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主動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屬院公廁犯下的殺人案。呼格的父母從此開始上訪申冤。該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并被媒體報道為“內蒙古版聶樹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