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點火!”1月16日,在南安市康美鎮一空曠場地,隨著一聲令下,1798件“三無”、劣質、非法煙花爆竹被集中銷毀。
這是南安市公安局開展的非法煙花爆竹銷毀現場。活動前,為保證銷毀過程安全有序,南安市公安局制定了詳細的銷毀方案,明確集中銷毀時間、地點,以及各成員單位的責任分工,做好充足的應急準備。
據悉,此次銷毀的是各部門查獲收繳并已結案的“三無”、劣質、非法煙花爆竹。當天上午,民警首先對此次需要銷毀的煙花爆竹進行清點、核對,再由南安市土產日雜公司使用專用車輛安全運送至指定地點,由南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在銷毀現場負責警戒,確保在警戒區內沒有閑散群眾進入。
值得一提的是,為節約銷毀時間,提高銷毀效率,南安市公安局結合之前幾年的銷毀經驗,今年選擇了平鋪焚燒的辦法進行銷毀,并采取多角度引爆,確保現場煙花爆竹在安全區域內被全數銷毀。
銷毀工作結束后,民警和專業技術人員還對現場進行了清理,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本次銷毀的煙花爆竹是無銷售資質的個人通過非法渠道購得的,在燃放和運輸過程中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現場民警告訴記者,此次銷毀行動不僅有效震懾了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等違法行為,還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南安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們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銷售點購買;應當按照煙花爆竹燃放說明正確、安全燃放;未成年人應當在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下安全燃放,嚴禁在下水道、窨井、燃氣管道等位置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理燃放形成的垃圾雜物,防止引發火災。任何銷售單位不得向個人出售C級以上(非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儲存煙花爆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銷售煙花爆竹必須要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非法運輸、儲存以及銷售煙花爆竹,都將受到處罰。(記者 李貴靈 通訊員 何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