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吃東西,享受食物帶來的快感。而是用一根管子直接伸進胃里,這根管子就是她的生命線。她說這不是天災,是人禍:本來只是切個包塊,約好的主刀醫生卻從“主任”變成“助手”,導致手術失敗造成嚴重感染,最終她的小腸被切除,失去了消化功能,變成了一級傷殘。
她將云南省腫瘤醫院告上法庭,索賠損失150萬余元。昨日,西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事件 術后感染,小腸被切除
2010年1月10日,湯女士到省腫瘤醫院就診,被告知患有“腹膜后包塊”,醫院讓其住院治療。2010年1月21日,云南省腫瘤醫院準備為湯女士施行切除手術。湯女士家屬簽訂手術同意書的時候,寫明手術主刀醫生是科主任李某,第一助手為栗某。湯女士家屬稱,在隨后的一天,湯女士被推進手術室,主刀醫生李某卻不在現場,而是由第一助手栗某進行手術。
“手術后,湯女士被推進普通病房,但后邊出現了嚴重的感染病持續發高燒。院方也沒有采取有效的用藥和治療措施?!奔覍僬f,湯女士持續高燒十多天后,在家屬強烈要求下,院方才將湯女士轉入ICU,并連夜進行了第二次手術。
這次手術以后,湯女士的大部分小腸被切除,隨后多個器官出現衰竭,生命垂危。隨后,湯女士被轉入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治療,這才保住了性命。
患者 助手替主任操刀導致手術失敗
小腸被切除,失去了消化吸收功能,湯女士從此不能像常人一樣吃東西,只能每天靠補充營養液來維持生命。
近日,湯女士以省腫瘤醫院在未正確診斷疾病的情況下草率進行手術,且違背手術同意書更換主刀醫師,手術方法出問題造成患者嚴重感染等為由,將省腫瘤醫院告上法庭,索賠損失150萬余元。
西山區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云南鼎豐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司法鑒定,鑒定意見書指出了醫院在這起診療中存在6大過錯:術前對湯女士病情的復雜程度估計不足,未進行術前討論。手術當天,醫院將施行手術者由“主任”更換為“助手”,不符合醫療原則。此外,鑒定還指出了這次手術中存在的其他4項問題。
鑒定結論認為,省腫瘤醫院在為湯女士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醫院負主要責任。該司法鑒定中心同時鑒定出湯女士的傷殘等級為一級傷殘,終身需要營養治療,存在醫療依賴。
醫院 同樣的資質,換誰主刀不違法
針對湯女士的說法,院方表示不認可上述鑒定結論,稱在這份鑒定之前,有一份醫學會的鑒定,兩份鑒定的結論完全相反,相互沖突,法院委托的這份鑒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他們不應賠償。
院方代理人說,李醫生是主任,但栗醫生也是一名主治醫師,他們都有相同的執業醫師執照,不能說主任醫生的水平一定就比主治醫師的水平要高,不能因為患者的期望是主任李醫生來做手術,而最后做手術的是栗醫生,院方就違法。“就好比同一輛車上,有四個會開車的駕駛員,都有駕照,誰來開車都一樣,一個擁有20年駕齡的老司機不一定就比一個只擁有10年駕齡的司機開得好。”
醫院方稱,他們的診療行為符合醫療規范,提供的醫療服務已經超出了預期,是湯女士本身的病情重,湯女士還應當感謝醫院,他們不應賠償。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曹紅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