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辦學自主權將進一步擴大。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4條措施支持高校加快發展。今后,我省將全面實行高校職務聘任制;明年起,將本科工學專業生均撥款定額系數提高到1.5;同時,我省將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設限價商品住房,改善高校教師住房條件。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合一
根據《意見》,我省將全面實行高校職務聘任制,將教師、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權下放給高校,實行評聘合一。高校在專業技術職務基本任職條件的基礎上,自主設定聘任條件,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自主聘任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并發放學校聘任證書。
同時,在原高校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另外增加3-5個百分點高級崗位數,高校應將所增高級崗位向年輕教師傾斜。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人選,高校可直接聘任特設崗位,不計入學校崗位結構比例。
提高本科生均撥款水平
全省對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的建設傾斜力度也會加大,從2013年起,我省將把本科工學專業生均撥款定額系數提高到1.5,將以工學為主且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高校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從2013年起,將高職高專院校臨床醫學類專業生均撥款定額系數提高到2.0。
《意見》還明確,省級財政根據財力增長情況,逐步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投入,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力爭今年底省屬公辦本科高校達到中央要求的1.2萬元的目標。省政府要求有條件的設區市對公辦本科高校的生均撥款水平在今年達到1.2萬元,其余設區市在2013年達到。
高校可在校外建限價房
對于教職工的住宿保障,《意見》也做出了明確,支持高校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對符合條件的高校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納入當地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當地條件的高校住房困難教職工,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供應范疇。
省里還會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設限價商品住房,用于解決高校人才引進和教師住房困難。高校購買的商品房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教職工出租,符合財稅部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收房產稅、營業稅。支持高校對現有筒子樓等危房進行改造,并將其納入當地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享受棚戶區改造相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