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是關鍵——常質疑、有調查、建機制
校園欺凌的重要特點是難發現、難判斷,因為欺凌通常在大人不易覺察的時間和地點發生,而且常常會被嬉戲打鬧等形式加以遮掩。教師首先需要有積極質疑和發現的態度,不放過一些小的征兆,并聯合其他教師一起判斷。從學校層面看,要盡早發現欺凌現象,關鍵在于建立健全相關的機制,例如定期調查機制,咨詢、報告暢通的通道機制、家校聯合機制。
表1是日本文部科學省開展校園欺凌追蹤調查(2013-2015)采用的調查題目,以發生頻率為選項,了解校園欺凌的現狀(見表1)。表2是學校自身定期開展調查的問卷題目列舉,通過六個維度、每個維度2個題目,采用五點式自評的方式,讓學生選出自己針對各個問題的符合程度(見表2)。學校通過這一調查不僅把握校園欺凌的狀況,同時也調查了學習壓力、人際關系、自我效能等相關因素,為學校有針對性地改進提供了依據。
“應對”是難點——早介入、明護罰、共育人
一旦發現并判定了欺凌事實,日本學校給出的一個有效經驗是:教師需牢記通過學校專門組織集體應對,切記個人解決。發現欺凌或疑似欺凌行為時,立刻當場制止;如果有關于欺凌的學生咨詢與報告,教師需要將這一工作優先于其他工作;學校應盡快應對,根據情形嚴重程度,明確是否請警察協助或者報案。
對于被欺凌者,教師要展現“堅決保護”和“堅決支持”的態度,需要明確告訴被欺凌的學生:“你沒有錯!”而不應該有被欺凌者也有責任的想法。還應通過家訪等,聯合家長徹底保護學生。學校通過調查、確認了欺凌事實后,需要聯合心理專家和具有相關經驗的警察等外部專業力量,商討對策以及防止再度發生的措施。針對欺凌者,首先指導其理解欺凌是傷害人格,威脅生命、身體、財產的行為,促自我反思,然后是根據情形分類進行懲戒
應對欺凌問題,不僅要保護被欺凌者、懲戒教育欺凌者,還要讓學生群體理解并做到:即使不能阻止欺凌行為,也要告發;觀望就是助長欺凌;班級對欺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