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話教育·述評
如果以文件、會議和發言中出現的頻次為標準,讓中國高等教育界選定一個2017年度詞匯,這個詞一定是“雙一流”。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的歷史時期,為提升我國教育發展水平、增強國家核心競爭力、奠定長遠發展基礎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它是在“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次體現國家意志的高等教育發展計劃。
從2015年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經過長達兩年的醞釀討論,終于在2017年進入實操階段。政策動了“真格的”,帶來哪些影響、變化,讓我們回望過去的這一年。
強力推進,從謀劃到實戰
剛剛跨入2017年,“雙一流”建設就發出了動工信號。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在1月13日舉行的2017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確認,中國大學“雙一流”建設將在2017年全面啟動。
短短12天后,1月25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此時,距離中國人最看重的“過年”,還有兩天。“寒假加上春節,本來這是高校最輕松的時候,選在此時發布重磅消息,必有深意。”眾說紛紜中,有人將這種深意解讀為政府強力推進的決心。
在3月舉行的全國兩會上,這份七章二十九條的《實施辦法》自然成為眾多來自高教領域的代表委員問政建言的焦點。對于文件已作出具體規定的遴選條件、遴選程序、支持方式等,高校的書記校長或學科帶頭人在表示肯定的同時,也急切地想促進政策繼續向前——“世界一流的標準是什么?”“人才培養的質量如何衡量?”“如何避免高校之間的無序競爭?”
高等教育的改革,需由高校內部發力,但同時,改善外部環境的努力也從未停止。
人才是“雙一流”建設的關鍵,但是“挖人”捷徑行不通。2017年1月25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關于堅持正確導向促進高校高層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動的通知》,明確“高校之間不得片面依賴高薪酬高待遇競價搶挖人才,不得簡單以‘學術頭銜’‘人才頭銜’確定薪酬待遇、配置學術資源”。7月31日,中共教育部黨組發出《關于加快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發展的指導意見》,旗幟鮮明地提出,“在薪酬、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采取傾斜政策,引導高層次人才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高校流動”。
“雙一流”政策強調扶優扶強扶特,高校財務管理改革要跟上。3月,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8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關于高校進一步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落點明確指向“促進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激發廣大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讓學校擁有更大辦學自主權勢在必行。4月,教育部等五部門發出《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涉及學科專業、編制、崗位、進人用人、職稱、薪酬、經費、資產管理等諸多方面。例如,“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志著完全取消了行政管理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
這些并不以“雙一流”命名的政策,為“雙一流”順利啟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