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喝了過期半年多的黃酒,李先生的朋友出現腹瀉癥狀,送醫后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經過工商人員調解,商家為此支付了1200元的賠償款。
幾天前,李先生為宴請朋友,在集美一家副食品店買了5瓶紹興花雕酒,每瓶售價30元。誰知當晚打開一瓶花雕酒后,李先生的朋友才喝了一杯就感覺腸胃不適,并且出現了腹瀉的情況。李先生連忙將他送到醫院就醫,經診斷,李先生的朋友得了急性腸胃炎,需要馬上輸液治療。
回家后,李先生感到有些自責,懷疑是自己買的酒有什么問題,才使朋友出現不適。他拿出喝了一半的酒,仔細檢查了酒瓶。這下才發現,這幾瓶花雕酒居然都已過期8個多月了!第二天,李先生找到商家理論,對方卻不予處理。
接到投訴后,集美工商所執法人員組織了調解。商家負責人承認,李先生的酒確實是他們售出的。但他辯稱,花雕酒等黃酒“越陳越好”,所以才沒有把已過期的花雕酒從貨架上撤下,還賣給消費者。最終,在執法人員的調解下,商家向李先生表示致歉,并同意賠償1200元。
時值年關,正是各種酒類銷售的旺季。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酒類產品時,應該多注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儲存條件。酒類產品如果過期,不但口味會出現異常,嚴重的還會導致中毒現象。同時,還要注意查看酒瓶包裝是否完好,瓶內是否有雜質,要記得索取發票,以便出現糾紛時能有效維權。此外,酒類產品還要注意儲存條件,如果儲存條件不當,即使在保質期內也容易變質。
提醒
酒類產品
都要標保質期
工商人員表示,以前,有的黃酒和葡萄酒確實沒有保質期的說法,但是后來根據國家在酒類標簽這方面的要求,酒類產品都要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